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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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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12/29的日記
作者:
欣
日期: 2007.12.29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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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大不同*~特別費
前陣子高市長判決,謙謙君子的黃俊英說︰「尊重司法!」,陳菊是得意洋洋︰「司法還我清白」?馬英九二審被判無罪了,謝長廷冷言酸語︰「和社會上部分人的期待有落差」,綠營甚至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等等情緒發言,綠營怎麼這麼輸不起啊?
民進黨也不用太傷心了,早在年中最高檢察署針對全國檢察官製作的問卷中,超過半數的地檢署都認定特別費是公款,認為馬英九有罪的地檢署只有一個,認為無罪的卻有八個。以檢察機關具司法行政機關性質來說,檢察總長、法務部長是由執政黨指派,司法院長也是總統提名,要說司法傾斜執政黨、法院是執政黨開的還差不多,要不謝長廷的弊案又怎能延宕至今?今天要不是馬英九是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誰會在意這種首長實質補貼問題?要是馬英九特別費有罪,別說民進黨四大天王沒一個乾淨的,台灣幾千位政務官都得去吃牢飯了。
特別費從民國62延用至今,有其歷史行政習慣及行政效能考量,隨時空轉換,的確有它充滿爭議的地方,這是制度問題,朝野理應談妥如何修法,而不是讓特別費成為司法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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