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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殺孩子?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蘇菲的煩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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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さようなら,My Love
作者: Prinz 日期: 2011.07.06  天氣:  心情:



再見了,我的愛。

還以為能廝守一輩子,終於,終於…………

我曾經殺了妳三次,妳也殺死我兩次,我們之間互相殘殺的歷史,也終於告一段落了。


記得第一次殺死妳的時候,我十九歲,妳十五歲。我們對未來充滿了恐懼,人生就像個不見底的黑洞,不停墜落吞噬,除了彼此緊握著雙手,我們別無依靠。

「死吧!」

妳說,我們一起滅亡,好過一個人孤獨的消失。妳要我殺死妳,然後自殺。

將妳吊在黃昏的樹枝上,那是我第一次殺死妳。看著妳在風中微微搖晃的屍體,深深感到無限的美,草原與落葉平靜地為妳低吟送葬曲調,活著從不曾如此美麗。我也在迷戀中將自己吊掛枝頭,兩人一起搖擺……………


第二次,是我當兵的時候。每週放假我都搭火車回來看妳。為了我,妳特地在火車站附近租了房子,從我下車直奔到妳的住處只需要五分鐘。因為愛情是沒有阻隔的,我以為時間也不能阻擋,唯有一心一意愛到底才是美麗。

在遙遠的地方當兵,無時無刻思念著妳。思念是我的藥。然而,妳變心了,在我們的愛情小屋裡和別人玩著快樂遊戲。

我偷偷把刺刀磨得鋒利,趁夜晚站崗的機會逃離軍營,搭夜車回來。當妳依偎在別人的懷抱裡熟睡時,我躲藏在附近的暗巷,緊緊抓住刺刀────我唯一的救贖。

悲哀的刺刀,沒能殺死敵人,卻用來殺死戀人。

那是我第二次殺死妳。當刺刀進入妳的心窩時,妳那雙水亮的大眼睛…………


過了好幾年,我們都長大了,在社會上成為有用的人。可我不想當一個有用的人,不想用別人,也不想被別人利用,時時處在痛苦的牢籠之中。妳是我唯一的解放。

那時的妳,罹患了罕見疾病,相當罕見,大約一千萬人才有一個能得到這詛咒。我詛咒那些沒生病的九百九十九萬人,我詛咒全世界。失去妳,等於失去全世界。

妳不要我孤零零的留在世界受苦,不想看著我繼續當一個有用的人。我說:妳在天上時時刻刻都要望斷我喲!我只能在妳的眼中繼續活著。

於是,妳在我的飯裡下毒,就是妳平時吃的藥。一個人的藥,是另一個人的毒,真諷刺啊!我就這樣被妳毒死了,在妳死掉之前。

那是妳第一次殺死我。


又過了許多年,我們年紀更大了,到了可以生孩子的年歲,但我們都沒有孩子。不但沒有孩子,也沒有父母,連一個朋友都沒有。彷彿宇宙中孤懸的行星,浩瀚銀河滿溢,可我們再過一億年也不會碰上另一顆星。我們只走自己的軌道。

我三十九歲,妳三十五歲,人生不應該這樣的。好懷念掛在枝頭上十五歲的妳。

這是我們最後一次互相殘殺了。我將妳全身綑滿了電線,讓高壓電流過妳每一細胞,讓妳藉由自己的焦味確認自己的存在。妳滿心歡喜,接受宇宙繁星的祝賀,在奧林匹斯山上化為億萬顆游離電子,生存的悲嘆與歡愉牽曳起無限迴圈,殺死妳的是我!

妳也砍下我的頭顱,放在上鎖的紙盒裡。


再見了,我的愛。妳離開的瞬間,我崩潰的眼淚,從未止歇。我們的一生如此短暫,如此的黯淡,就是告別也不能激起一絲熱情。妳不在的日子,我持續寂寞,好想再殺妳一次!此刻的妳,與誰一同高歌呢?就是慈悲的上帝也遺棄妳了。

夜深了,我的祝福隨夜風飄向妳。

永遠不要回頭,因為妳已經被殺死了!就像我被妳殺死,一次又一次……………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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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8 18:54
她, 99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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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7 08:59
她, 45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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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6 22:31
她, 45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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