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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皮夾失而復得仍要小心哦!
作者: 感興趣換水晶~看檔案在留 日期: 2011.11.09  天氣:  心情:
皮夾失而復得仍要小心哦! (傳送給所有的親朋好友!)

就是包包撿回來,卡也要重辦才保險的意思。



台北縣板橋市吳姓市民遺失皮夾後,被人拾獲送回;

他以為沒事,沒想到兩張信用卡已被側錄複製

吳姓市民說,元月十三日凌晨三時他從台北市的公司下班後,

搭計程車回板橋,一個小時後,兩名年輕人按他家門鈴自稱撿到他的皮夾,

他查看褲袋,果然皮夾不見了,趕緊下樓取回皮夾,現金雖然沒了,

身分證、信用卡等證件都安在。

一星期後,他在苗栗接到銀行發來簡訊,

指稱他剛才在台北市饒河夜市預借現金兩萬元,

他奇怪信用卡明明在他身上,人也在苗栗,

怎麼會在台北市預借現金?心裡還怪銀行「搞什麼飛機」。

吳姓市民趕緊再向另一張信用卡的發卡銀行查詢,

歹徒已在四天內預借現金九次,每次三萬元,一共廿七萬元。

經由銀行告知,吳姓市民此時才驚覺,那一夜遺失皮夾後,

短短一小時兩張信用卡都被歹徒側錄複製偽卡,

銀行的電腦語音客服系統顯示,「他」曾三度要求更換密碼,

銀行都將密碼以平信郵寄到他住處。

吳太太說,她曾收到一次,但不以為意,

後來發現家裡的信箱曾被破壞,現在想起來,

原來是歹徒冒名換密碼,然後就在他家附近守候,伺機攔截郵寄到的密碼。

吳姓市民向台北縣警局報案,並向消保官求助;

他認為自己皮夾遺失卻未及時掛失,該自認倒楣,

銀行在客戶三度更換密碼卻未警覺,密碼也未以掛號郵寄,

管控上有漏洞,也應負部分責任。

消保官原本日內邀集雙方協調,其中一家銀行同意分攤損失,

雙方達成和解;另一家銀行也表示和解意願。

吳姓市民說,歹徒詐騙的心思和手法細密,

側錄複製偽卡後立即送回他家,讓他以為沒事,降低戒心,

如果他辦掛失,歹徒就無從得逞。

他說,雖然損失十多萬元,如果能引起眾多持卡人注意防範,這筆錢花得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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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1-11 22:01
他,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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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0 04:37
[:D]
 
時間:2011-11-10 02:14
他, 39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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