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病象析論》一書著作時,以「金指妙法」著書。今再續著「因果病象印證」,則可得丕振鸞務之盛。
請教,這本續篇怎麼著造,尚請先行開示?
原則上延續病象一書,以對白方式。不過,本書多了訪證病象 之實。如此,上下兩篇各以理論及案例作貫穿。
那是要帶領以靈遊採訪了?
然也。今日先引靈神下地府印證一件案例。走吧!入冥府,第一殿已得照會。
今著作《因果病象印證》來冥府此作什麼?
要查看一件檔案,並由地府顯影印證這位檔案主人目前身受,作一完整明證。檔案在此,你看看。
原來如此。可以唸出來嗎?
當然可以。
姓名費**。生辰:民國七十三年五月一日。籍貫台灣彰化人氏。四歲受煞犯未得解,而成痴呆症。補註前世資料(十殿與六殿判決主文)。查李毅恆在生不知行善,雖家境小康,反喜佔人便宜,與呂國夢本愛侶,竟因呂女慕虛榮喜揮霍,爭執中失手將之勒斃,乃成此業因。十殿轉輪補附於此中討報詳情。那六殿及十殿資料呢?
無關要緊,不必調閱,僅第一殿資料已可明證。現在看右前方有面平鏡,仔細看,別漏了。
好的。(照鏡子有什麼稀奇?)剎那間掠見那面鏡子凹進去,起了迷濛濛一片。緊接見到一片綠田中,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坐在田邊拿泥土 往身上抹。時光像是倒逝,這小孩的日常生活有種低能的現象,凡食衣住行臥溺均須照料。再回溯某夜,小孩來到溝旁,似見有物欲撈之狀,竟撲面臥倒於水溝中,回去後忽冷忽熱。只見一對年輕夫婦忙著送醫,拖了好久,未見起色,手忙腳亂中,日復一日。終於,小孩不再吃葯打針,但活潑不到兩日,竟又會挖土捉蚯蚓,捉螞蟻往嘴中塞,更會莫名其妙傻笑,終至嚴重而致痴呆。此案前因與果報如此?
是的。這個小孩還不算嚴重,他在十歲那年會痊癒,只不過問題是他們知否解業。
那還不簡單,我去幫他一把。可以吧?
算了吧!不是你逞強的時候,業債的解決自有雙方適當時機。不過, 他參與著書有功,機緣可得早現。
這個倒是不錯。不過,指教一下,果如所說,那麼來叩求仙佛解業的時機,全部都對了嗎?
當然!所謂貴人其意在此。每個人的貴人是誰,什麼時候出現,都有註定。有因必有果,但因果卻有因緣及夙果之分。因緣,乃有如是因而成如是緣,形成如是遇。夙果,乃無量劫數以來,一條看不見的牽引。它為因緣作穿針引線,乃致於有大輪迴之苦海也。
感謝開示,受益匪淺。再容請教這一篇的案例,要印證什麼呢?
費信士之跌於水中,是起頭。臥病是過程,葯醫不好,父母送醫不癒,不知求解是關鍵。而業因乃在前世失手勒斃之罪,此世以水煞犯命而纏討伸報也。
(摘錄:拱衡寶庫之因果病象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