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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人父母
作者: 苦逼ㄟㄚ婷 日期: 2012.01.05  天氣:  心情:
如果你曾誇下海口,四處跟人說不會讓小孩會養!

當你說出這句話時,你有好好養你的小孩嗎?

有好好照顧好你的小孩嗎?

為何小孩長大對你只有恨?

當你老了要求小孩養你時

你在小孩小時後有好好養過嗎?

為什麼小孩看你如看到鬼?

..........................................
有人跟我說,以前被狼父怎樣過就算了,放下仇恨,

畢竟都過法律追訴期,現在告棄養你能怎樣?

哪天我生女兒被人性侵了,我是不是也要這樣就算了?
......................................................
反正我女兒長大也是要跟別人發生性關西!

不如我先把女兒開苞了,再把他嫁給別人要聘金100萬!魚利雙收!

這是什麼世界?

你有資格告棄養嗎?

鑽法律漏洞過追溯期告棄養,你有這種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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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06 00:01
他, 63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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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05 21:10
他, 56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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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05 16:36
他, 53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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