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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廉政公署
作者: 大雄(哥) 日期: 2008.02.13  天氣:  心情:
至今為什麼沒通過廉政署?七大缺失如下:http://home.pchome.com.tw/education/geoa/geoaweb2001/news/ns05.htm
組織體系疊床架屋:目前除檢察機關外尚有政風機構、調查局廉政處等機關,運作上多無大問題,只要加強績效就可。
功能重複:在未取消各機關政風單位且無調查局廉政處功能重複下,無必要再設新機關,浪費公帑。
缺乏配套修正法令:廉政署擬自現有政風機構中抽調四到六百人,但此人力編制員額均編列於其他各機關的預算員額中,既經抽調,自應提出將各機關編制員額縮減的相對配套修法。
違法招考:據媒體報導,在廉政署未成立前已先行招考八十一人,無異是先斬後奏,法令未通過即先招考,其招考方式、程序,是否經人事行政局及考試院同意。
違反政府再造,政府再造目的在精簡人事支出,可是廉政署計畫再進用二百名員額。
破壞文官體制,依廉政署計畫將另進用三十名政府或民間人士擔任所謂﹁廉政調查官﹂,賦予十二職等的高待遇、採取二年一聘且可任四年,嚴重破壞政府人事制度。
情治中立問題:廉政署人員皆原調查局人員,如改隸法務部廉政署有無可能為政府整肅異己之政治工具,不如改隸監察院。
「台灣在民國76年開始,當時的立法委員趙少康就找了102位立委連署,要成立類似於香港廉政公署的單位,之後李慶華委員,馬英九(當時任法務部長) 也提出要成立廉政署、政風局、賦予政風人員司法警察官權,但一直到現在還沒有通過?成立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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