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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超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本來是很生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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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值得,就記得回頭
作者: 繽紛 日期: 2010.10.15  天氣:  心情:
送你上飛機,這次,誰也沒把握下次見面會是什麼時候!!回家的路上,言猶在耳,出境前,你要我別等你,對未來,你不願我為你賭上大好青春,你要我把我們之間近十年的情感全都打包讓你帶走,負擔給你,自由還我,你沒有看著我,語氣平淡冷靜,嗅不出一絲離情不捨,你對我沒有信心,這是你給我的糟糕理由,就算用趕的,也不要我跟在你的身邊去過可以預期的苦日子。一去數年,你完全斷絕與我的聯繫,我被丟包,時間並沒有讓我忘了你,對你的眷戀,漸漸成了日夜啃蝕的心痛,身旁的朋友說溜了嘴,當所有人都知曉你的近況,我不得不恨你,你是真的刻意的閃避,而且,只針對我。我像個鬼,開始了不像人的生活,我不明白為什麼你可以走得這麼灑脫,三千多個日子原來並不代表什麼,我是爸媽的心肝寶貝所以不能跟著你只做你的寶貝,我是溫室裡的花朵所以只能同甘無法共苦?!你的人生規劃裡不能有我,因為我會讓你搖擺?!轉頭,擦身,你放棄我。害怕電話鈴響,害怕大門外的轉角,害怕你會在我下決心忘了你習慣沒有你的時候出現!!十五年了,如今,這個男人成了我的天,我們承諾白首,後來,他把過去的苦日子與我一起做了分享,用口述的方式,隱藏忽略了心酸與折磨,語帶輕鬆哈哈帶過,同甘共苦,不離不棄,用他的方式,現在才知道,在他的心底,我陪他走過難熬艱困的挑戰,我一直都在,陪著他在異鄉,渡過只能泡麵的日子,有些事,事後才懂,有些人,如果值得,就記得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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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超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本來是很生氣的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7 21:37
她, 51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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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5 23:05
她, 51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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