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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真的好怕
作者: 哈狗幫-鳳雛薰 日期: 2009.08.19  天氣:  心情:
親愛的公寓住戶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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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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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歡迎您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愛情公寓客服中心 敬上



我真的好怕喔...有本事申訴你們小任複製我在昂天家族的對話就不要刪除

很好阿...老娘我真的好怕...據說你們的鐵小姐也複製別人的對話給他人..看誰比較痛

要玩大一點..好阿..沒問題...我不打沒把握的仗...我也不會刪除

我行的正..早知你們會搞這招...一罪不二罰...相對的同樣的事情只要管理員通知過

同樣的事情不能再申訴第二次...愛玩..自己也有做又不敢承認趕快刪除的

沒關係...不用還複製什麼...你們小任的群發也還在

可是我本人的對話...我可沒同意...

一箭雙鵰...你們鐵小姐跟小任都有複製他人的對話喔

也沒經過同意...根據你們狄小寶罵他人賤...依據當時對話紀錄


確切的證據可證明他是在罵小雅

根據刑法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你可以提告但要有證據或證人,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不過他願意道歉知過能改也可以給他機會,私下和解



果真對你們要留證據才不會變成自己要默默承受


我既然敢這樣對你們...我可不是吃飽撐著


當初你們小任不要到處散撥...還群發..複製我的對話

也寫在日記上..該解釋也跟你們解釋了

所以呢....都踩到我頭上要我默默承受...不可能


我並沒有做錯..你們敢去申訴就不要自己也有犯還刪除

當時收到你們小任複製我對話的群發留言..證人也都保存著那篇證據


琦姐要說他人不成熟..先看看自己吧...你在M工作室就沒有pO過他們的對話

自己要證明自己是好人..還說他人呢...我絕不容許我的清白受委屈


還說一堆我們都在澄清..搞清楚點吧...我們有必要不是我們做的又要承受..

你當初在M工作室也是一直再澄清一堆事情

證人..證物都在..你還想說什麼


對於你們這些人...我真的好怕



送兩滴眼淚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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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29 11:13
他, 45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3 11:00
她, 3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3 06:10
他, 46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0 10:40
她, 43歲,基隆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19 23:20
他, 41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19 23:33]:

是阿

我早就知道他們用這招
然後又不敢承認他們自己也有做
竟然這樣..我就奉陪

 
時間:2009-08-19 23:06
他, 46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19 23:14]:

早沒了

給我搞這種招數
又要我默默承受..

早在我預料之中


 
時間:2009-08-19 22:36
他, 36歲,花蓮縣,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19 22:29
他, 36歲,花蓮縣,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19 22:34]:

所以囉

我真的好怕

 
時間:2009-08-19 22:22
她, 3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19 22:24]:

他們都不敢承認了
部用啦

等等又說我們複製

 
時間:2009-08-19 22:19
她, 3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19 22:20]:

證人..證物都在
我至少不會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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