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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給拜金的男女
作者: 瘋瘋癲癲也是一天 日期: 2011.09.08  天氣:  心情: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令人啼笑皆非,但是對一些迷戀多金的人,很有警惕效果。



打架分手 向前女友要回禮物 法院不准
 
情侶打架分手,男方要求前女友把禮物全還他,包括水餃五包蚊燈捕三溫暖


,共計約二十萬元。雙方鬧上法院,台北地院認為,男方舉證不足,因此全都不


判准。


判決書指出,在台科大任教的李姓女子和凱基公司的林姓負責人,交往將近四個


月的時間,雙方便在前年七月底的深夜,在台北市八德路四段的住處打架而分手


。結果,林姓負責人要求這名前女友李姓教師,返還兩人交往期間他送的所有物


品,像是:冷凍水餃五包捕蚊燈兩台維它命生日蛋糕三溫暖兩天花費


高鐵費用等等。另外,他還向前女友求償醫療費和精神撫慰金共四十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林姓負責人主張,自從被前女友打傷後,就有憂鬱症、壓力創


傷症候群等等,但法官認為,他誇大自身損害,將雙方情感糾葛所生的精神受創


症狀,全數轉嫁前女友負擔,因此,這部分只判准三萬多元;另外,他提出一列


贈禮清單,算一算將近20萬元,但法官認為他沒有舉證明確,充其量只能認定是


男方單方面主張,因此,這部分被法院全部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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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04 20:28
她, 57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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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1 20:53
她, 50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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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0 17:33
她, 99歲,雲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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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0 12:51
她, 56歲,台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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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0 12:48
她, 56歲,台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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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0 12:32
她, 56歲,台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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