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62404
 思子情懷(網路正義連線)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孩子你是我生命中最美麗的親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生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惡警遭判刑
作者: 思子情懷(網路正義連線) 日期: 2010.10.23  天氣:  心情:

因為假辦案、真白嫖而遭判刑1年10個月的桃園縣警官姜宇帆,日前遭監察院約詢時,他竟然大言不慚地說「別單位也是這麼做」,如此才有績效,還怪桃園縣警局沒有挺他。
桃園楊梅警分局巡官姜宇帆(已改名姜國驤)前年擔任派出所長時,利用線民兩度誘出未成年援交妹,以辦案為由,和線民與援交妹玩3P,甚至放任線民白嫖;援交妹被安置後抖出內情,姜被判刑後,被害少女認為判太輕,寫信給檢察官要求上訴。
監察院約詢姜時,他表示,當時連襟張晉傑打電話向他檢舉網路色情案件,他藉「誘捕偵查」方式跨區辦案,張將該女子交給他,由他在旅館查緝到案,由於女子發現被耍,上他車子要求性交易,還主動脫衣沐浴;監委問為何要與對方脫衣沐浴?姜回答,「別單位都這樣做」,如此才有色情場所的績效,還扯說前任所長也這麼做。
他並透露,查緝網路援交沒有兒少案件查緝的標準程序,他身為所長必須「帶頭做績效」;姜宇帆這番「告白」讓監委嚇了一大跳,桃園縣警局副局長等人遭約詢時強調,警方辦案不須等到脫衣沐浴才查緝,與女子沐浴是違法的。
警政署則指出,辦案若需要與犯罪嫌疑人接觸,按規定都需上級授權,姜聲稱他是為辦案需要才與援交女洗鴛鴦浴,這樣的辦案方式已屬違法,也不會有上級授權。
本案除姜宇帆遭判刑外,張晉傑判1年8個月,由於姜堅持清白,委任律師上訴,張晉傑則另因毒品案目前在監獄服刑。

網路正義連線徵記者`投訴案件
宗旨;
因過去延伸之惡劣弊端風氣,現階段在各地乃存在著為數不少貪贓枉法的不肖官員,這些官員普遍的存在在我們四周,當我們生命財產遇到傷害時,這些貪贓枉法的
司法者與執法者,對受害者所造成的傷害,遠遠比加害者或黑道更加深痛!
目前這社會有著太多的黑暗面,總讓人投訴無門,我們需要一股正面的力量,需要一股遠遠超越黑道魄力的力量,要戰勝既有的窩臭法治,唯有所有的人都有共識,
我將成立個凝聚力量的組織來反擊,讓所有受傷的心不再徬徨,讓百姓不再恐慌,官員檢警中的敗類,好膽麥走!
讓我們一起來 監督 警察公然違法欺凌百姓 別讓大家的人權睡著了!
小市民們! 一起來吧! 一起呼應一下! 一起來共同揭發監督吧! 
不要讓 台灣 被警察治國罔顧人權 !
成員;政界`法律`社團`醫護`行政`財經等專業人員(現有記者成員21人)
*歡迎加入我們行列!一起舉發警政劣行!*
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男女老少有正義感網友及各階層人士
網路正義聯繫線召集人;莊正棟(思子情懷)愛情公寓編號2062404
投訴專線;0932509690   06-2801101
    06-2801102     
雅虎部落格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c-ct
電子信箱;ppp52372000@yahoo.com.tw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臨安路1段237 號保民黨中央委員會
採訪單位;保民新聞採訪處(內政部合法立案)
有意加入或投訴者請前往(思子情懷)愛情公寓或部落格版面留言
*投訴者未經許可我們絕對保密*
標籤:
瀏覽次數:54    人氣指數:2454    累積鼓勵:1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孩子你是我生命中最美麗的親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生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