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沒有學會(自己為自己的身體負責)以前
想要談男女平等是癡人說夢話
拿身體換承諾,基本上的心態是交易,而不是愛
如果我們把愛的層次定位的如此低
就不能責怪男人不尊重愛情了
因為,女生想把性留在婚後而男生堅持要
最後女生把持不住,怕不給他之後,他會找別人,因而妥協
給了他又認為他一定得娶自己
不管戀愛談的多差~在如此心態上
性對女生不是享受,而是一種身心的煎熬與掙扎
某文教基金會指出,不能接受女性婚前性行為有五成四
我想,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台灣女性,還是希望(以身體換承諾)
我不是主張你一定要有婚前性行為
但我主張不論男女,一個成熟的人就該為自己的身體負責
別像小孩一樣哭嚷,都是你害的!那無助於美滿的婚姻,也不公平
若接受性邀約,就得自己負責
不想,別怕他因而離開,因為這樣的男人也不值得愛
性~是上天賜給每個人身體的禮物,不是婚姻的交換品
如果妳想結婚,而且很確定他若不想娶你,你根本不想給他
那麼就開門見山的說:(如果你想和我發生關係,必須先跟我結婚.結婚.結婚啊)
這種坦率的態度,比(引君入甕)後再死纏爛打要好的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