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春美╱台北報導】北市勞動局昨公布最新一波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企業名單,包括特力屋、天母洋蔥公司、六福開發公司等知名企業在列,經營停車場管理的誠世公司未依法給付員工加班費等違反六項規定最嚴重,總計挨罰十二萬元。民眾批景氣差企業更易苛扣員工,政府應加強稽查。
北市府勞動局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稽查違反《勞基法》企業共八十家,昨在官網公布違法情節較嚴重的二十一家,多家知名企業上榜,如特力屋未依勞工工作年資給足特休假;全台有十家餐廳分店的天母洋蔥則未讓員工每工作七天休一天。六福開發未依法給付主管加班費。各違規項次皆開罰兩萬元。 其中以誠世公司共違反六項規定最嚴重,包括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延長工時每月達六十四小時,已逾法定上限四十六小時、未讓員工工作每四小時休息三十分鐘等,因屬初犯,每項各罰兩萬元,總計罰十二萬元。
誠世林姓總經理昨說,因不熟悉法令,加班前未先獲勞工同意、未備出勤紀錄;但加班時數未逾規定,且依法給付加班費及特休假,已委託律師了解。 特力集團公關經理沈汝康昨指,有工讀生每天工作四小時,若以正職員工特休假七天換算,工讀生可有二十八小時特休假,該公司給四天、相當三十二小時特休假,已高於法令,也已向北市府提訴願。天母洋蔥人資部協理李璉韋說,有工讀生急需用錢,同意連上十天班,將改正。六福則說,正了解中。
勞動局則說,特力屋未給足工讀生特休假,此次裁罰合法。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也指,法令未明訂工讀生特休假等權益,大企業應從寬認定。 民眾許曉琳批,景氣差,中小企業更會苛扣員工,很難依法給付加班費,盼政府加強稽查。
●誠世企業有限公司: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未備置員工出勤紀錄、要求延長工時前未開勞資會議或獲勞工同意、延長工時每月達64小時,已逾法定46小時、未讓員工工作每4小時休息30分鐘、未依法給予特休假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未給足特休假(如應給7天,只給4天) ●天母洋蔥股份有限公司:未讓員工每7天休1天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給付加班費 ●陞洋水產有限公司:工資未完全給付、勞工工作超時、未讓勞工每7天休1天、國定假日未讓勞工休假 資料來源:北市勞動局(http://www.bola.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