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任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下猛藥治酒駕,訂出《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將送市議會審議,條文中訂出罰金加倍、同車者須連坐開罰一萬、供酒餐廳或酒店若不為「有酒駕之虞」客人叫車也會被罰款,該條例預計在四月間送市議會審議,若通過罰則比現行法令還嚴苛、全國最嚴,但台中市議員認為該條例部分罰則恐有爭議,「需要大修特修!」
為了宣示反酒駕,台中市府昨在市府廣場擺了燒酒雞、麻油雞、薑母鴨供來賓「試喝、試酒測」,新聞局長石靜文喝了兩碗麻油雞,過二十分鐘後酒測值居然還有一毫克,但酒測值因個人體質而異,台中市警局長刁建生喝了四小碗後,隨即酒測結果是零點一八毫克。
刁建生說,中市去年取締酒駕違規件數達一萬一千九百四十一件,移送件數五千七百零六件,因酒駕肇禍致人於死的人數達四十七人。因此從今天起至二月二十四日為止,春安演習期間將加強反酒駕宣導及取締,並希望中央專案補助添購酒測相關儀器經費,以及推動提高酒稅補充二代健保保費。
地檢署支持重罰
台中市長胡志強說,有人認為《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侵害人權,他不以為然地表示:「訂嚴一點會害到誰?反倒是救開車、同車者、可能的受害者!」
台中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莊啟勝說,以往該署針對酒駕通常要犯四次之後才裁定不准易科罰金,去年十月開始犯第三次就得入監,迄今已執行一百人,雖然法務部不滿監獄人滿為患,但台中地檢署全力支持台中市府對酒駕訂嚴法重罰的作法。
遭批「於法無據」
議員張耀中說,酒駕連坐車內乘客旁邊、連店家也一併要罰,違反比例原則,恐成惡法。議員楊典忠質疑,處罰非酒駕當事人,恐怕於法無據。其次在執行面也困難,「店家怎可能時時掌握誰喝醉了要去開車?若不妥予修正,議會恐不會通過。」
民眾陳婷婷說:「希望可以遏止酒醉開車、愛勸酒不管別人死活的歪風!」
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資訊表
●加重罰則:加重罰款最低額度
→從原本汽車1萬9500元、機車1萬5000元,加重為汽車3萬9000元、機車3萬元
●新增罰則:
1.視聽歌唱、飲酒店等特定行業,應設置代客叫車告示牌及酒測相關器具,未設置者,罰1萬元;若知客人有酒醉之虞未代叫車罰5萬元
2.無論該車是否為酒醉駕車者所有,除當場移置保管,並扣車7日以上
3.共同乘車之成年人,也要連坐罰款1萬元
●期程:預定4月份送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公告施行
●適用對象:酒測值逾0.25毫克╱公升者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