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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清水之愛~權利與義務
作者: MK II 日期: 2010.02.17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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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捐贈造血幹細胞並沒有任何直接的利益。

但是您必須清楚知道,一旦您同意捐贈,並完成身體健康檢查,您已是病患唯一的造血幹細胞捐贈者。病患主治醫師將依病患病情擬定〝造血幹細胞移植方案〞,包括病患的化療程序、用藥等等皆依〝造血幹細胞移植方案〞來進行,其中包括執行所謂的殲滅療法。您會被要求在特定某一時間捐贈造血幹細胞,這時間的安排主要是依據病患情況而做決定。但您也有可能會被告知病患移植計劃取消,通常這是因為病患病情有變化的緣故。

當受髓者進入殲滅療法程序,您若在此時改變您的捐贈意願,受髓者會立即遭受到死亡的威脅。但是如果您同意捐贈,您即是給了與您配對到的病患重生的機會,您的大愛將挽救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

一、隱私權

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嚴密保護每一位可能造血幹細胞捐贈者的個人資料及捐贈狀態。為保障造血幹細胞捐贈者權益,病患、病患親友或病患移植中心醫療團隊相關人員,皆不得直接與您接洽有關捐贈事宜。本中心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您捐贈的事實,除非事先取得您的書面同意或因政府法規的要求。

為維護捐贈者及病患之隱私權及避免無謂的困擾,本中心依國際慣例研訂慣例:造血幹細胞捐贈二年內,捐受贈者雙方不得做正面接觸的規定。這期間有關捐、受贈者一切個人資料,皆嚴格保密不對任何一方透露。若雙方有任何需求皆須透由本中心居中傳遞。

二、費用

您不會因捐贈造血幹細胞而得到任何金錢補償(包括損失的時間),您亦不需要在此次捐贈過程中支付任何費用。配對至捐贈過程所產生之行政、檢驗及醫療費用則由健保或病患支付,部分由本中心補助。

您本人往返居所與健檢醫院、各地捐血中心自體備血、白血球生長激素注射醫院、週邊血收集醫院之往返交通費,可由本中心以實支實付的原則獲得補償。

若您為此次捐贈須向公司或學校請假,本中心可以發函證明您確實為志願捐贈者,並於您捐贈後由醫師開立〝醫師證明〞予以證實。

再看了其他方面的展示,真尊敬這些付出的人,而自己卻基本的修養都還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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