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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菸民的辯詞
作者: Prinz 日期: 2011.07.20  天氣:  心情:
這篇文章是轉載的,轉載我自己兩年前的舊作。當時是針對菸稅表達的不滿,其中也包含一些對少數族群歧視問題的批判。今天與朋友聊到這個話題,想起這篇舊作,在此分享一下。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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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立法院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調高菸品「健康福利捐」,可預見菸價又要調漲。

在經濟不景氣,人民荷包大縮水的時代,不管甚麼東西漲價,總有人跳出來捍衛消費者福利───即使多麼無力的捍衛,至少心意到了───惟獨香菸漲價,只聽到叫好聲。

雖然健康捐的納稅義務人仍是菸商,但它全部被轉嫁給消費者,捐一元漲一元,「菸民」才是實際上的納稅人。那麼,國家憑甚麼向菸民徵這種特別稅呢?因為菸民特別有錢?菸民賺不義之財?還是菸民的錢不是錢?

翻開稅法,我們會發現琳瑯滿目的稅目,無論關稅、所得稅、營業稅、遺產稅、土地稅,都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因國家社會而「得利」,必須回饋國家社會。除了這個理由,政府有何權力徵稅?離開這個理由收稅,與強盜土匪流氓有何不同?所以我說消費稅是不正義的。

如果國家在你領薪水的時候收一次稅,然後在你用薪水買東西消費時再收一次稅,這不是一隻羊剝兩次皮嗎?在私有財產制之下,國家評價人民的每一筆收益當中,有多少比例是基於國家社會的助力,然後決定課稅的比例。同一筆收益,卻評價兩次,這就是不正義。在私有財產制之下,人民的財產被政府課稅後的淨值,應該完全屬於人民所有,這是憲法保護的財產權。財產權,是基本人權的一部分,政府對財產權的摧殘,就是對基本人權的摧殘。

「健康福利捐」顯然就是一種消費稅,菸民用來買菸的「錢」,無論是薪水還是營利,在他「賺取」時抽一次稅(所得稅、營業稅、贈與稅等等),卻在「花費」時抽第二次。賺錢時抽稅有理,花錢時抽稅的道理是甚麼?我必須問這麼一句:馬的!菸民不是人啊?!

有人說,「健康福利捐」不是「稅」,是「捐」,換句話說,只要改個字,政府就可以向人民隨便收錢了。要這麼說,也可以立個「所得捐」,在所得稅徵收完畢後再抽一次稅囉?又有人說,「捐」必須使用於特定目的,「稅」則沒有特定用途,所以不能徵「所得捐」。其實那也不難,只要取名「社會捐」就好了,用途就是「用之於社會」,凡「取之於社會」的所得,統統可以捐!

這樣會不會太便利了?我並不是主張,政府不能為了特定目地徵收特定「捐」,但必須合理正當。根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四條規定,健康捐的用途是「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私劣菸品查緝」、「防治菸品稅捐逃漏」、「社會福利」。試問,這些用途哪些是菸民造成的?健保只保障菸民嗎?只有菸民需要衛生保健嗎?走私香菸的是菸民嗎?逃漏稅的是菸民嗎?更奇怪的是「社會福利」,憑這個用途就可以向「社會」上每個人抽「捐」了,為何只向菸民動刀?有人說,要不是因為妳抽菸,就不會有人走私香菸或者逃漏菸稅,所以妳負責。這更是笑話了,難道因為有人走私中藥,因此吃中藥的就必須對「私劣中藥查緝」、「防治中藥稅捐逃漏」的費用負責?也有私宰豬肉的,也有走私電器的,怎麼沒聽過「中藥捐」、「豬肉捐」、「電器捐」?唯一有點道理的是「菸害防制」。為了防制菸害政府必須花費公帑,那多花費的部分讓菸民負擔,合理。

然而,政府如何防制菸害呢?政府唯一做的是逼人不抽菸。就好像政府要提升交通安全,於是不准大家使用公路一樣離譜。甚至為了逼你(或美其名勸導)不抽菸所花的錢,叫你自己負擔,這樣對嗎?如果政府用健康捐廣設吸菸室、吸菸餐廳、吸菸車廂,或者設立醫院專治吸菸導致的疾病,而且用健康捐支付菸民的醫藥費,那樣還算合理。

想像一下,政府為了防止人民感冒,在隆冬夜晚派人在街頭監視,一旦看見有人沒穿大衣,就強制穿衣,然後要他支付包括服裝費、手續費、人員薪資、加班費、宣導費、餐費等等在內的費用,你覺得合理嗎?

又比方說,建築商挖取砂石會破壞水土保持,因此向建商課徵「水土保持捐」用以從事水土保持工作,這是合理的,有合理關聯的。菸民製造二手菸妨害他人健康,政府應該做的是防範二手菸(例如設吸菸室),而不是打擊一手菸。事實上,真正造成空氣污染的絕對不是二手菸,而是工廠、車輛排放的廢氣。即使要以污染空氣作理由向菸民收費,也應該以現行的「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的標準計費才公平。例如「個別污染物徵收費額=個別污染物排放量 Ï 收費費率」、「硫氧化物每日有效監測值計算之排放量(公斤/日):2.86Ï10(-6次方)Ï 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ppm)Ï 校正後日平均廢氣排氣量(立方公尺/小時)Ï 有效監測小時數(小時/日)(硫氧化物以二氧化硫表示。)」我倒要看看,有哪個老菸槍能夠每日排放幾公斤的硫氧化物還是二氧化碳甚麼的(一條菸也不到半公斤重,加上打火機菸灰缸也不到),若以汽機車及工廠的空污費標準來看待菸民,每個菸民每年恐怕只要交10元空污費吧?

顯然政府對待菸民與工廠,是兩套標準。不,應該說對待菸民與非菸民,是兩套標準,換言之,這是歧視。



一開始,先醜化某個族群,然後污名化、妖魔化,再利用政令宣傳、大眾媒體、教育文化各種方式把它塑造成全民公敵。等到形象塑造完成,就可以開始迫害了。迫害方式首先是財產上的負擔,例如課徵稅捐、規費、罰款,後來就是沒收產業。接著是賤踏人格,例如剝奪言論集會遷徙等自由,限制其基本人權,製造不平等階級。再下來就是種族隔離、集中管理、思想檢查。最後,不是屠殺就是驅逐出境。

我們在納粹的猶太人身上看到歧視,在美國或南非的黑人身上看到歧視,也在澳洲的華人身上看到歧視。歧視不見得一定會導致屠殺,但它始終是朝著屠殺的方向前進。在今天的台灣,我看見對於原住民、同性戀、殘障、外勞等等歧視,也看見對這些歧視的頑強抵抗與社會良知。然而,誰關心過菸民?這群人數眾多卻逐漸被歧視的族群,總是默默承受那些露骨且毫無遮攔的嫌惡,無人認真看待菸民的選擇,在「健康」的普世價值下,吸菸已經成為「墮落」的同義詞。

你看過勸人戒酒的廣告嗎?看過勸人戒含糖飲料、戒麻辣鍋、戒麻將的廣告嗎?喝酒打麻將甚至可以成為綜藝節目,政府甚至公辦彩券賭博。難道賭博不會傾家蕩產嗎?喝酒不會傷身誤事嗎?駕駛汽機車難道不是重大死因嗎?如果要公平對待,那麼每輛出廠的汽機車上都必須烤漆「駕車導致肢離破碎、血肉模糊、家破人亡」等字樣,以及車禍現場血肉模糊的圖片。你說這樣做太過份?看看現在香菸的包裝吧!每包菸上除了警語,還有圖片。有一顆黑色爛掉的心臟、母親與兒子聞到菸味的痛苦表情、孕婦的肚皮特寫等等,而且包裝的前後兩面都有。為甚麼酒包裝不必畫一個爛掉的肝?檳榔盒不必畫爛掉的嘴與咽喉?豬肉攤不必掛一幅動脈硬化心肌梗塞的照片?彩券的正反面都沒有被高利貸砍斷雙手的圖片?你還要說這裡沒有歧視嗎?

你可能想說,這是機率問題,吃豬肉罹患心血管疾病的機率,遠低於吸菸。還有駕車、賭博、飲酒,危險性都低於吸菸。

請不要再迷信了。目前根本沒有一項統計數據可以說明,吸煙者當中罹癌者所占的比例,只能從各種病患當中去統計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比例。換言之,我們只知道罹患肺癌者當中,吸菸者比非吸菸者高,但究竟有百分之多少的吸菸者會得肺癌,就不知道了。這樣能說吸菸危險嗎?對一個還沒得肺癌的吸菸者來說,根本不知道自己因此罹癌有多少可能性;對一個已經罹癌的人來說,吸不吸菸就沒分別了。如果你要用肺癌病患當中的比例去看吸煙的危險,那麼駕車更危險,因為絕大多數車禍死亡者,都是「駕車者」,有多少走路被撞死的呢?再從空難死亡者當中去看,幾乎百分之百全都是「搭飛機的」,是不是可以推論搭飛機很危險?所以我說這是迷信。要知道一項活動的危險,必須去看從事這項活動因此死亡的人數,在全體從事這項活動的人數裡所占的比例,這樣才能看出開車是否比搭飛機更危險。然而,卻沒有數據可以說明罹癌者在吸煙人口中占多少比例。

凡事都有危險,端視你能不能忍受。有個笑話說,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是床,最毒的是飯,因為絕大多數的人死在床上,而且每個死亡的人都曾經吃過飯。危險要比較才會知道,如果駕車的死亡率是可以忍受的,那麼比駕車更低的死亡率為何不能忍受?顯然那「不能忍受」與危險性無關。就好比美國人能忍受黑手黨,卻不能忍受黑人,這與犯罪率無關;台灣能忍受陳水扁,不能忍受陳雲林,與道德無關。

生老病死,人都要遭遇,差別有人活得長一些,有人短一些;有些人活得比較健康,有些人比較不健康,看你怎麼選擇。你選擇一輩子不搭飛機不開車,你可能活久一點,但相對要失去許多樂趣;你也可以不喝酒不抽菸,活得很健康,但你失去了抽菸喝酒的樂趣。你會說抽菸喝酒一點樂趣都沒有,就好比有些素食者聞到肉味就想吐,但世界上不是人人都不抽菸或不吃肉,有些人情願犧牲視力埋首讀書,也有人情願犧牲健康去抽菸。如果你把自己的「口味」或價值觀當作普世價值,你就是一個偏狹、歧視的混蛋。

這個社會雖然看似開放進步,實際上對於「尊重不同選擇」這項民主社會的基本公民素養,實踐上仍相當低程度。雖然每個學生都可以在講台上洋洋灑灑背一篇「民主的精神」,可是學生還得穿制服,公司員工還得呼口號,同性戀還是必須偷偷摸摸躲在猥褻的死角。我看到一些企業領導「以身作則」地戒菸,大聲疾呼戒菸的好處,想幹嘛呢?無非是逼迫所屬職員響應戒菸。吸菸是你的選擇,戒菸也是你的選擇,我怎麼沒見你抽菸的時候出來分享抽菸的好處?也許你躲在昏暗的樓梯間,與幾個同好一起吞雲吐霧的時候,你會說:「怎麼有這麼爽的東西啊!」但你在主管會報上絕對不會這麼說。當機車女主管建議在每間廁所加裝煙霧偵測器的時候,你只能表情尷尬的表示同意,即使超過預算。在這種文化氛圍下,連菸民自己都漸漸產生了罪惡感,把吸菸當作一件見不得光的齷齪事。

小時候,吸菸的被視為不良少年,女孩子吸菸更是離經叛道的行為。吸菸不只是一種呼吸器官的享受嗎?跟品德有何關聯?正因為學校、家庭、社會不斷強調「不可吸煙」這項規範,以至於規範本身產生了倫理性,也就是說,可怕的不是吸菸,而是打破規範或違背規範的「叛逆性」。又好比學校規定頭髮不可蓋住領子,而妳的頭髮蓋住了,這不只說明妳的頭髮「太長」而已,還說明了妳的「叛逆」。有些事本來就不道德,因此制定禁止的規範;但另外有些事,本來並沒有道德問題,因為先有了禁止規範,使得它變成不道德的事。

不但是學校,整個社會都這樣,只是程度輕重有別。一個女孩子獨坐在公園,如果是翻閱著幾米繪本,這是有氣質的表現,不定有無聊男子上前搭訕。如果妳邊讀繪本邊抽菸,甚至叼在嘴角,這就傳達一個訊息:少來惹我。又或者斯文的銀行職員要與惡劣不動產業者談判,他最好在談判桌上點根菸,暗示對方────我並不像表面那樣斯文。香菸不只是香菸,它還具有某種文化性格,而「歧視」往往就表現在社會如何去塑造文化性格上。

為甚麼我們不能塑造優雅的吸菸文化呢?在我心目中,理性的社會應該是兼容並蓄的,吸菸者與非吸菸者可以共存共榮。前者尊重後者的健康,後者尊重前者的享受,誰也不必去打壓誰。然而,舉目所及盡是趕盡殺絕式的排擠,他們不只要保護非吸菸者的權利,還要消滅吸菸者;不是「互相尊重」,而是「創造無菸台灣」。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即將在2009年1月11日施行,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到時候將全面禁菸,只要發現違規就開罰,不聽勸阻者最高可罰10000元。新法與舊法不同之處,在於只要發現違規,不需要經過勸阻就可以直接開罰。新法還大舉增加禁菸範圍,所謂全面禁菸,就是除非有特別規定連吸菸室都不能存在。

我對台灣社會感到十分失望,這樣大張旗鼓地打壓特定族群,竟然沒有任何團體提出抗議,只有我這個病弱的小鬼,在病假中邊吸菸邊在這兒微微呻吟。他們甚至大剌剌地主張「以價制量」,明著告訴你健康捐只是個騙人的名目,其實目的是在讓你買不起香菸,真是卑鄙極了!漲十元、二十元,甚至漲一百元,對有錢人來說根本不放在眼裡,為難的是窮困的小老百姓。「以價制量」最後達到的效果,就是讓吸菸成為有錢人的私家享樂,將原本誰都該擁有的「健康v.s.吸菸」的選擇權,歸給有錢人獨享。

菸民們!團結起來吧!這世界上沒有權利會從天上掉下來,想靠非吸菸者或政府的憐憫,最後的下場是我們得在黑市買一根一千元的香菸,抓到還得判三年徒刑。我們要集結成一個社團像「董氏基金會」那樣,宣傳吸菸的好處,爭取我們的權利;要像殘障者要求政府打造無障礙空間,我們也有要求吸菸空間的權利;我們要求菸品市場自由化,排除政府過度干預。必要時我們甚至建立政黨,在政治上落實我們的主張。當然,我們也必須自我提升,讓社會看見我們除了肺不好之外,還有高尚的氣質與品行、清晰的思維與安定的精神。要知道,這社會本是欺善怕惡的,只有高素質與團結的菸民,才能獲得社會的尊重,一味的順從屈服,接受壓迫者所安排的命運,絕對沒有出頭的一天。看!美國終於有黑人總統了,那是多少年的團結努力。我相信有一天,我們也能驕傲的說:「我是個好青年,因為我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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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很多人會覺得我小題大作。「這種事值得大聲嚷嚷嗎?你不想被壓迫,戒菸不就好了?那個誰誰誰說不抽就不抽,只要有意志力,戒菸並不難。」這種話偶爾都會聽見。說這種話的人,基本上都有霸權心態。好比跟同性戀者說:幹嘛這麼辛苦當同志,找個女人結婚不就好了;又好比戒嚴時期,政府會跟民主運動者說:安安生生過日子誰也不會打壓你,沒事上街頭示威幹嘛,只要乖乖當個順民,你自然不會感到政府的專制與迫害;白人至上主義者也會對黑人說:不想被迫害,滾回非洲就好了啊!來,我送你機票;傳教者會說:不想下地獄,很簡單嘛!信主得永生。因為霸權者習慣於否定反對者或不同聲音的價值觀,霸權者認為,少數族群消失了,就沒有迫害了────無論是死光光還是投降────這是解決迫害或歧視問題的唯一途徑。

但世上總是有些人撐著不死也不投降,愈是壓迫,抵抗的決心就愈堅強。就好像有些台灣人,原本也期待與大陸和平統一,但中共愈打壓,反而愈不想跟他統一,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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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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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2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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