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畢業時 有一位同班的男同學在校門口攔住我 「某某某,我很喜歡妳。」 我看著他,禮貌性的對著他笑,過份開心的對他說: 「喔喔,我也喜歡你呀!」(這是一種禮貌嘛!) 只見他身後陪他壯膽的一票男生在後面已經笑翻了 我還傻傻的對他笑著揮揮手走出校門 為了這件事,被姊妹們笑遲鈍笑了好些年 我怎麼會知道他是在告白呀! 那天是畢業典禮嘛!大家要NICE say goodbye呀! 之後,上了高中才知道自己當初太不解風情了 和那位男生一直有聯絡 當然都是他主動找我 雖然我不覺得會有什麼火花會出現 但是基於當初太過白目的補償心態 我和他變成了分享心事的好友 久了,他也知道我只當他是個好人 而我也成為他的哥兒們了 終於還是交了個女朋友 穩定了之後居然還忿忿不平的對我說: 「要不是我看開了,要不然要等妳開竅不知要等到幾時哩?」 天啊!誰知道他說哥兒們是說假的呀? 這件事給我的啟示顯然不夠 上了高中 我的白目依舊 遇上了一位大我兩屆的學長 成績好又是籃球校隊 簡直文武雙全 只不過他的花邊新聞也和他成績一樣聞名 因此當他提出要找我當他乾妹妹時 我閃得比音速小子還快 那時在走廊上總是要上演躲貓貓的遊戲 說真的,現在想想 我到底在怕什麼呀? 後來學長畢了業 移民到加拿大去了 還時常寫信給我 也許是少了玩躲貓貓的伴了 我反而把他當成正常的朋友 和他通信當筆友 直到他終於在四年後交了法藉女友 他才告訴我 他終於不用再當個好人了 我怎麼知道他都去了加拿大了還在等我嘛? 我只是想為我當初的不給面子做點彌補而已 當然,這種事免不了又要被笑白目了 多年以後 直到自己在談戀愛了 遇到了不解風情的男人時 就會很感慨的覺得 報應來得好快呀!
呵呵,我的白目應該是學生時代的經典了,親愛的妳應該不會排在我前面的啦!^^反正我知道我做什麼妳都會站我這邊的囉!*^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