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電分手 這事兒 小C小道消息聽過滴可多的咧~ 扯的是有人閃電分手理由是: *我不喜歡兩個人在一起會吵架~<只吵過那一次耶,還只是為了吃啥不同而以> 最好是你牙齒都沒咬到過舌頭。。。。。。 *我覺得我們真的不適合~<明明交往好幾年,突然發現不適合> 那幾年妳們是交心酸的啊~ *我不能在愛你了~<前幾天,還說過:BABY~我怎麼那麼愛你。。。。。> 我還查證了一下,問對方跟她說那句話"我愛你"的情境 排除是在床上翻雲覆雨或是正在收下禮物時。。。。。。 要絕對相信, 男人在海綿體充血,女人看到名牌包要對方送時那些情話不具任何公信力滴 但你不能在愛的理由,是有時效性嗎? 你當愛情是投了幾拾塊坐上的電動汽車,時間到就停住叫人下車啦~ 本篇話題: 你有被閃電分手的經歷或是 你就是那果決放棄一段沒感覺愛情的閃電俠? 快告訴我~我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