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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什麼被冤枉的人反而要逃避?
作者: *~愛情喵喵萱~* 日期: 2008.10.15  天氣:  心情:

第二天,我完全沉醉在昨天晚上於醉月湖畔發生的事情上,我不後悔我拒絕了Monica,雖然我喜歡她,但昨天真的還不是時候。

  一整天下來,我心裡想著該如何向Monica表示歉意,該請她吃飯嗎?還是送她小禮物呢?還是該送她一張小卡片裡面寫滿我的真心話?

  可是本強如果看到的話,會不會因此而誤會了呢?還是乾脆讓這件事情不了了之就好了?

  反正,這一天完全沒有心情溫習,準備期末考的讀書時間表,已經被昨天晚上的事情徹底打亂了。

  傍晚時分,在寢室睡了一個下午的我終於收拾起懶散的心情,坐在書桌前正準備要好好用功之際,本強忽爾怒氣沖沖的走了進來,他咬牙切齒的瞪著我,並憤怒地把他手中的照片丟到我的頭上。

  本強指著散落一地的照片,凶神惡煞地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說!」

  還搞不清楚狀況的我,撿起地上的照片一看,差點昏了過去,照片裡全是在醉月湖畔所偷拍的畫面,雖然畫面有點暗,然而從輪廓、髮型、眼鏡、衣服等蛛絲馬跡當中不難發現,照片中的人正是Monica和我。

  不管是接吻的、親熱的、還是撫摸的,一張又一張毫不保留地呈現在這疊照片中,狠狠地把我打進了萬丈深淵。

  「這些照片怎麼來的?」我滿臉疑惑地問。

  「不用你管!我就是朋友滿天下,怎樣?」本強一把抓住我的衣服,硬生生把我從椅子上拉了起來︰「你為什麼要出賣我?說!」

  「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沒有?證據都在這裡了,你還說沒有?」本強怒不可遏地斥喝道︰「老子是那裡對不起你了?以前你去聯誼的時候是誰不斷幫你和鼓勵你的?是誰在你失意的時候陪你喝酒消愁的?而你現在居然出賣我,搶我的女人?」

  說到激動處,本強再也壓抑不了心中的怒火,兩記右勾拳毫不留情地打在我的臉頰上,我差點失去了知覺,在一旁的書達看不過去,連忙抓緊本強的身體,讓我掙脫了本強的魔掌。

  「本強,你冷靜一點!」書達一邊緩和本強憤怒的情緒,一邊對我喊道︰「你看不出本強現在想殺了你嗎?還不先去躲一躲?」

  書達的話點醒了我,和本強相處了快兩年,我知道當他憤怒的時候,的確不宜跟他據理力爭,所以我快步衝出竹友居,暫時離開了這個殺機四伏的虎穴。

  我踏出了紅樓的大門,按著臉頰上的傷口,內心痛到最高點,本強有他發飆的理由,可是,難道我就只能逆來順受嗎?

  我騎著摩托車到處亂逛,思緒非常凌亂,我從基隆路轉入羅斯福路騎到了新店,又從新店繞回到公館,我很清楚在這種亂七八糟的情緒中騎車,是非常容易發生意外的,我需要一個發洩的地方,終於我在新生南路停了下來,我走到台大校園的運動場,開始跑圈發洩不快的情緒。

  醉月湖畔是一個浪漫的地方,曾吸引過無數的情侶在那裡談情說愛,常常聽聞有些情侶會在月光下的湖畔情不自禁地做出愛做的事。所謂「螳螂炒飯,黃雀在後」,纏綿的情侶後面,往往隱藏著一些好色的偷窺客。

  我不知道偷拍我和Monica的「偷窺魔人」是誰,但很明顯的,現在的情況是︰偷拍的人無罪,被偷拍的人才是罪大惡極!偷拍的人不需要受到譴責,被偷拍的人才該受到譴責!

  為什麼現實生活跟我們小時候所學過的倫理道德總是本末倒置呢?

  為什麼做壞事的人反而可以讓沒做壞事的人受這種精神折磨?

  為什麼被冤枉的人反而要逃避呢?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一邊跑圈一邊思考著這些問題,我在運動場跑了八圈半,休息了五分鐘,覺得意猶未盡,於是換個跑道,繼續繞著校園跑,我一直跑,拚命跑,瘋狂跑,企圖甩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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