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事手法所運用的必要宮位』
《※切記!「命宮」為『絕對太極』。不論任何事的論斷,均不得忽略『命宮的四化』。》
一、論感情:
1.以「夫妻宮」立太極。
2.「交友宮」〈對象〉。
3.「福德宮」〈表現情緒〉。
4.可參酌「田宅」、「父母」、「遷移」、「疾厄」。
〈註:可直接尋「廉貞」、「貪狼」二星曜。不論入何宮都約主「感情」的事。〉
二、論結婚:
2.「田宅宮」〈成家〉。
3.「父母宮」〈文書宮〉。
4.可參酌「福德」、「遷移」。
三、論離婚:
2.「田宅宮」〈拆散家庭〉。
4.可參酌「福德宮」〈表現情緒〉。
四、分房、床:
2.「交友宮」〈配偶的身體〉。
3.「疾厄宮」〈我的身體〉。
4.「兄弟宮」〈房間、床〉。
5.可參酌福德宮〈表現情緒〉。
五、分居:
4.「田宅宮」〈不同房子〉。
5.可參酌「福德宮」〈表現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