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禮旭老師主講 但是現在生的孩子很少,從小生活就很優厚,所以他就不會感謝,將父母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因為從小,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所以他的生活習慣就比較奢侈。我們為了要滿足孩子的這些習慣,又要給他最好的生活,你就不得不賺更多的錢給孩子,給物質的生活。其實這個我們要再好好思考,要不要留很多錢給孩子?要不要?這個很重要。在汕頭有一對父母生了六個孩子,後來很認真賺錢,買了六棟房子給孩子住,也幫他們娶了六個老婆,每個人都幫他成家立業了。結果這一對夫妻落得什麼下場?沒有房子住。所以寵壞了,從小孩子就覺得你給我這些東西都是理所當然的。
後來鄰居看不下去了,就對這對夫婦說,你要告你六個孩子。諸位同修,要不要告?六個孩子這麼不孝。「居家戒爭訟」,家庭裡面只要走上法庭,大半都不會有好事,「訟則終凶」,因為家還是以和為貴。假如確實他告了以後他勝訴,六個孩子必須一個人照顧兩個月,他就從第一個兒子住到第六個兒子。本來夫妻還可以活個一、二十年,結果勝訴以後,可能只能活兩、三年。為什麼?他的媳婦要煮飯給他吃的時候,一定用扔的:拿去吃吧!他每天在這樣的氣氛之下,情緒很壓抑;情緒一壓抑,細胞會病變,本來還可以活一、二十年,活了兩、三年可能就得癌症。但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所以,真正明智的家長,再有錢,也不會讓孩子知道,不然他心裡面都想「我爸爸很有錢」。現在很多孩子還說,爸爸、媽媽買的房子,他們的心裡都說:這個是我的,那個也是我的。有沒有這個現象?有!你不要看小孩子說:這個是我的,那個也是我的。你還在那裡覺得他很可愛,那你就要警覺了。
所以盧叔叔對他的孩子講,他說:我所有的錢,取之社會,用之社會,我一分錢也不會留給你們。你們願意念書,我全心全意栽培你,但是絕對不給你們錢。所以孩子從小的態度是什麼?是不依靠,要靠自己的志向。連出國留學,錢都要給他算得剛剛好,學費加生活費,多的不給。多給了會怎樣?錢愈多就會搞出很多壞事出來,沒錢,都沒有花樣可以搞,所以錢都算得好好的。然後跟他孩子約法三章說:你多花的,我決不會寄給你,你就自己看著辦。這個時候醜話要講在前頭。又告訴他,你假如生了一個黑人回來,生了一個白人回來,我跟你斷絕父子關係,我絕對不會認。他的兒子了解他父親是言出必行,所以這都是先把規矩跟他講好。
後來剛好念完書,準備回來,他的孩子打了一通電話給他母親說:母親,我現在沒有錢坐飛機回來。他母親一聽很心急,其實媽媽最好騙,兒子一句話就忐忑不安,隔天馬上就要去給她孩子匯錢。盧叔叔馬上說:來,過來,過來,我算給你看,他現在手上差不多剛剛好可以買機票。他是了解他爸爸,只要他一回國,絕對會讓他獨立更生,不會再給他錢,所以他希望留一手,比較有空間,不用匯了,他絕對夠錢回來。結果他兒子又打了兩、三通電話,都不給他回應,果不其然,乖乖的飛回來。結果一回來,盧叔叔跟他兒子講:好,你已經讀完書了,要自己靠自己。就讓他搬出去住,那個物價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