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什麼? 對一個人有好感,可能是因為他的外在條件, 或是你們能夠互動的很密切,跟對方在一起你會很開心, 你們都可以很輕鬆的相處,這是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是關心,這是最基本的戀人條件,如果對方連 關心都沒能給你的話,那你們的相處不過就像朋友般了, 說穿了你自以為的約會,其實是任何人都能取代的。 如果跨越不過這階段,那可能你們只能當好朋友了。 若是兩個人都沒能彼此想念或關心的話,那這樣的感覺 其實只能說是單戀罷了,你半夜裡整正想著他時, 他卻跟朋友玩的開心,根本就沒放你在心上。 他心裡沒有你的時後,說穿了你以為的那些美好, 在別人身上也同樣發生的。說真的,你要不要好好 思考一下你到底喜歡他什麼? 容貌會老,身材會走樣,你的喜歡剩下的是什麼? 你可能會說,你喜歡跟他在一起的感覺,一起聊心事, 看到他的笑你心情也會覺得很好之類的話... 但,你有沒有想過,換做是別人對他可能也是跟你一樣的感覺。 基本上你跟別人有什麼不一樣呢? 你想努力證明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你想打動他的心成為他的首選, 但是,在此之前,靜下來問問自己,他真的是你要的那個人嗎? 你真的瞭解他嗎?最重要的是,他關心你嗎? 如果你只是他眾多選擇裡的其一,那你要不要給自己一點時間, 給自己一些尊嚴,別為了自以為的愛卑躬屈膝,別活在自己的想像裡。 有時候「喜歡」留在心底就好,當對方一點也不需要你的時候。 當然,如果你真的很喜歡他的話,那就多努力一點吧! 讓他看得見你的真心與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