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活著的重要理由,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別人的眼光。
活在別人的眼光裡,這並不是一件新鮮事,誤以為別人總是注視著自己,
迫不及待要贏取別人的讚美、羡慕和評分,這是許多人痛苦的根源。
我們都喜歡有顯赫的家世背景、佔據豪華大辦公室,駕駛名牌轎車,做一些轟轟烈烈的偉大事業。
當然,這其中大半的快樂來自於「別人的眼光。」
讓別人看得見,看見了就會尊重我們,這往往是驅迫人求取世俗功名的最大動力。
我們總活在一雙雙想像中的很光中,我們在有意無意間違背自己真正的心願,
因為我們誤以為別人的眼光,可以決定自己的方向,決定自己活著的意義。
事實真相是:到底誰在看你呢?誰又真心在意你呢?
意氣風發的時候,你大概以為自己表演的這樣賣力,
台下一定黑壓壓擠滿了觀眾,人人都忙著為你喝采。
因此,你賴在台上,不願下來,恨不得一場又一場,把拿手的把戲耍弄個精采。
戲在高潮時,掌聲讓你開心,然而戲一落幕,觀眾也就散去,
只剩下幾個真正在意你的人--家人、朋友,安慰你疲憊的心靈與肉體。
台上台下都是人生。更清楚的說,舞台不是人生的全部,
沒有粉墨的地方是人生另一部分更真實的人生。
我們可能失去舞台,但絕不可能失去台下的生活。
我們可能在舞台下跌倒,但絕不可能在真實人生中滅頂。
所以,誰才是我們活著的重要理由呢?
是那些隨時可能散去,轉而為另一場戲鼓掌的觀眾嗎?
還是那個不論台上台下都與我們緊緊相依的自己呢?
別人的眼光,原本是面貌模糊的,台下那一群黑壓壓的觀眾,
可能熱情,可能冷漠、可能不懷好意,可能漫不經心,也許我們能憑自己的本事;
激起他們的注意。可是,我們永遠無法改變一個事實:
戲散場後,觀眾總是拍拍衣衫,趕著回家,過他自己的生活。
如果我們犧牲了自己真心的追求,迷惑於一時的燈光絢爛,
企圖抓住虛無掌聲,那麼總有一刻,在人群散去,燈光熄滅後,
我們會赫然發現,其實自己留不住幾個真心的觀眾。
努力活在別人的眼光中,值得嗎?
支持一個人活下去的理由,有時候不是對他自己有何意義,而是他對人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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