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方今天看到一篇新聞 有人因為賣房子漏算了公設捐失了45萬
房仲說已經有告知,但受害者可能自己也沒算清楚 太信任業務簽約成交後才發現被是仲介漏算了 阿方看完新聞後覺得那家房仲也真是的 賣房子的人就是因為不會算公設才會想委託專業 也是覺得大公司可以信任,卻因為雙方溝通不良認知不同導致 現在只能自己認賠,求助無用 要賣掉住了好幾年有感情的房子已經很不捨了 又少賣了40多萬,更是難過 阿方在此提醒大家不管是買賣屋都要 找有品牌的大公司(至少不會求助無門) 更重要的是一個值得信賴的業務 簽約之前一定要再三確認,看清楚每一條條款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顧 白紙黑字,吃虧了 也只能啞吧吃黃蓮有理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