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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寵物
作者: 日期: 2011.02.13  天氣:  心情:
今天和同事討論到 如果另一半或男朋友養寵物 會要求他不養嗎
答案很極端

因為我沒養寵物
所以交往時就先講好不想要有寵物
或者先了解 無果如果對方有就算了

不會去勉強他因為跟我在一起而棄養
它可以去找一樣有養寵物的女生在一起

天下那多麼人 不要因為寵物 政黨 宗教 現勉強在一起了ㄅ 後面問題一堆
我個人可能較怕麻煩或堅持 不想節外生枝 不要之前事或物沒有心甘情願達成共識

後來為了這個問題吵 不是很累人嗎

不養寵物是因為自身都難保 沒時間

如同婆媳問題

很多身邊的女生 其實很怕這個 都設想好以後最後就是不跟公婆住

結果愛的要命 勉強結婚住了每天忙著說小姑 婆婆的不是 叫她搬出去又不搬 改個性也很難 因為小姑和婆婆不可能改個性 反正整個屋子 烏煙瘴氣

對我而言 我是覺得都可以 如果婚前覺得婆婆不錯 就住在一起 無所謂 因為

不住怎麼知道合不合 真的不合再搬出去

但如果婚前知道公婆就不好 或個性不合 說真的就不要嫁了 人家都不喜歡我了 怎麼會認同結婚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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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04:18
他, 50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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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01:36
他, 49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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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4 01:12
他, 48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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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3 23:07
他, 49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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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13 22:32
他, 45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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