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完保險課程之後,我去一中街逛書店,終於找到了正義-一場思辦之旅的DVD,原本是想書一起買,只是身上錢不太夠,就先買DVD。回家之後,我就從第三堂課開始看起(因為第一堂、第二堂我已經從網路看過了)。 這套DVD是公視出版的,主持人是朱學恆,在每一堂課程影片開始之前都會先簡單介紹,說明這堂課的重點在哪。第三堂課講的是「人類生命能不能被標價」。蠻現實的主題,而且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問題。Sandel教授一開始以一間菸草公司對於捷克打算提高香菸稅所提出的成本分析為例,不過這個成本分析的結論卻是吸煙的人越多,越有助於政府增加稅收與節省健保成本。當然,這個分析的結論引起非常大的批評,也讓那間煙草公司公開致歉。在場的學生反對意見也佔絕大多數,主要的反對意見是人命不可能被標價,也不可以被標價。接著教授再以1970年代福特汽車公司設計一款具有嚴重缺點的便宜轎車,在設計前所進行的成本分析為例子,簡單的說好了,1970年代福特公司設計了一款小型轎車,2人座,由於價格便宜,所以非常暢銷,但這款車有一個嚴重缺點,車子的油箱在遭到嚴重撞擊之後會爆炸,幾名因此嚴重缺點受害的民眾知道這車有這樣的缺陷之後,決定向福特公司提出告訴,法官在審理時發現福特公司在設計之初就已經知道車子會有這樣的嚴重缺陷,也不是沒有解決的方法,也進行了成本分析,但成本分析的結論卻是一旦進行這樣的改良,福特公司將要多花一億多元美金的成本,而這樣的成本反映到售價上,售價的提高將不會讓此款車型受到民眾歡迎,而且也影響了車款低價的訴求,所以福特公司決定不予改良。在法庭辦論時,福特公司辦解說,因為這款車型的低價,所以讓許多民眾都買的起車,也無形的幫助了民眾工作、就職,這樣的隱形助益不能不被注意到,況且車禍原因不見得就是因為車子的缺陷所致,有不少是因為駕駛的不良駕駛習慣所造成,不可以全都歸咎於福特公司,但法官看到這個成本分析的結論之後,決定重判福特公司,福特公司因此付出了一筆天價的賠償。而在場的多數學生對於福特公司這樣的結論,也同樣的不能接受。但換個角度,如果是那間公司的主管呢?對於這樣的成本分析結論會不會同意?福特公司的辦解的確沒錯,車禍的原因的確很多是不良駕駛習慣造成,而低價的車款的確也讓許多買不起車的人得以有車代步,在生活很多方面,有一輛車子的確會幫助很多,這也是事實。但生命的價值該不該被標價?如果真要標價,又該如何標價?在戰爭時期,人命不過是一個數字而已,平民死傷多少,軍人死傷多少,僅此而已。而在現在國內,每年因酒駕肇事而死的人不下2、3千人,其中被酒駕之人撞死的至少佔其中的一半以上,這些人所獲得的賠償也不過數百萬,那這些因酒駕而死的人又應該如何評價?前些年的黑心塑化劑、黑心牛奶也是同樣的狀況。在很多時候,人命不得不被標價,就像買保險的時候,就像進法院爭取事故賠償的時候,只是這價格又該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