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戀愛,就不會習慣沒有戀人的日子。
朋友說,她已經習慣每天下班前通電話,看對方在哪裡,要不要一起吃飯。
回到家有人關心,有人陪著玩。
告別戀愛,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習慣。
再次戀愛,也不用對方有多美好,而是習慣戀愛,習慣了有一個人分享妳的生活。
相對的,也有人習慣不戀愛。
自己購物,自己下班,自己吃飯,自己回家,自己聽音樂,自己看電視,自己
睡覺,自己醒來。
記不得上次約會是什麼時候,記不得上次和別人二十四小時相處過。
通常也不會去想。習慣了,並不覺得寂寞。
習慣戀愛,彷彿身旁有兩個抓著橡皮繩不斷轉動的小女孩,抬腳下腳,左跨右
跨,眼睛眨個一次,已經跳進跳出了兩三次。
習慣不戀愛,已經很難喜歡一個人;偶爾喜歡了,也不能容忍多一個人佔據自
己的生活。
習慣戀愛的人,戀愛像穿衣吃飯那樣自然。
習慣不戀愛的人,戀愛則是驚天動地。
習慣戀愛,愛情容易稀薄而簡短,好在去的快也來的快,不至於傷筋動骨。
習慣不戀愛,一旦戀愛,總是燃燒殆盡,至死方休,但別人未必能負擔,
甚至所托非人,於是世間又多了一首悲傷的情歌。
習慣戀愛的人看習慣不戀愛的人,覺得他們太無聊。
習慣不戀愛的人看習慣戀愛的人,覺得他們太廉價。 (這兩句我不認同)
習慣戀愛的人牽著戀人的手,看著人來人往,卻總是不肯定戀人是不是良人。
習慣不戀愛的人一個人在房間裡吃著冰淇淋上網,偶爾看到中意的人,皺起眉
頭想了兩分鐘,又回去繼續翻臉書衝浪傳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