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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花粉碎(轉自本人某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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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回到過去
作者:
~筆記~
日期: 2011.08.12 天氣:
心情:
* 如果我偶然牽起妳的手,請妳別急著逃離。 *
* 因為我是真的喜歡妳。 *
最後見到妳的時候,是在台北的某間百貨公司裡,那是妳最喜歡去的地方之一。妳說過,假日就一定要出門走走,而妳選擇的地方多半是在人潮眾多的百貨公司。
妳我總是有著不同的興趣。我不喜歡在假日出門,看到人擠人的地方,我便會覺得心煩。我寧可成為時下宅男,選個安靜的地方上上網、看看書,獨自一個人。
妳還是保有妳的習慣,找了妳經常相約出門的朋友,在百貨公司裡逛著,買著我覺得奢侈的商品。
妳嫌惡過我的節儉,我也曾因為此事感到難過,人稱傳統美德在妳眼裡竟然不堪了。我試著陪妳走入時尚,只可惜我終究跨不過那道門檻,成了妳說分手的其中一個理由。
妳喜歡看漫畫、小說、CSI犯罪現場,做塑身運動、指甲美容,買新衣服、新鞋、保養品,過好自己的生活,我與妳幾乎可說是全無交集。我也曾懷疑過,完全沒有交集的兩人,究竟是否適合在一起?
見到妳的倒數第二次,堅強的妳在我面前落下了難得的眼淚。我心裡說:別哭了!愛好面子的妳!從來不曾示弱的妳,看開點啊!我只是妳生命中一首有意無意的插曲,更何況兩人交往的日子甚短,分手還是妳提。
我把寄放在妳那裡的東西一口氣全搬空,妳口口聲聲只說著「我真的很抱歉」,妳愈是抱歉,我就愈感痛心,能不能說點別的?難不成妳想對我說的只剩下抱歉了嗎?
見到妳的倒數幾次,妳從滿心期待變得有點不耐煩,見到我的時候表現得有些冷漠,妳瞞著我和妳MSN上的其他朋友說著關於我的事,妳不想讓我知道,我受不了被蒙在鼓裡的感覺,最後妳只表示要找情緒宣洩的出口,因為妳……很不快樂。當下的我或許猜到,我們之間的關係,開始走入倒數計時……
見到妳的前幾次,妳說妳很高興我去找妳、陪妳,聽妳說著公司的大小事、麻煩事,分享妳於公於私的人際關係,我稱讚妳的工作能力,也驚訝外表亮麗的妳竟然沒太多朋友的邀約。或許我就是看上妳的本事,還友妳社交圈的單純,畢竟我的生活也是單純,兩人之間的靠近,也許可以利用這簡單的關係。只可惜我的單純還多了天真,天真地相信我找到個可以地久天長的對象。
第二次見到妳,是在我果斷取消與另一個女孩的相約之後。她同妳是在網路上認識,沒見過面只看過照片。我與她交談幾次,沒什麼特別的感覺,但她對我卻有莫名的好感,一直期待和我的約會。就在和她見面的兩小時前,妳傳一封妳要來找我的簡訊,我突然做出一個果斷的決定,接下來要見的人是妳不是她。我去電對她表示抱歉,請她別出門了,然後我獨自在公館街上,等了妳三個小時,希望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後來的妳以素顏輕裝出現在我眼前,與昨日的妳大相逕庭,身材因服裝略顯圓潤,但妳的笑容卻還是美麗,我確定我已喜歡上妳。與妳晚餐後來到連鎖咖啡店,點了一杯妳愛的抹茶鮮奶,話題幾番圍繞妳當天上課的內容,最後我對著妳坦白好感,已經好久沒這麼直接的我,那樣的衝動似乎已經好幾年沒有了。妳拿出講師的名片,說了一堆風馬牛不相及的話,等了許久我才將名片拿過來,翻轉後背面是一個「Yes!」大字。後來我悄悄坐到妳的身邊,與妳十指相扣。
我們離開時,天空還下著雨,我吩咐騎車的妳要小心,我相信我很肯定自己的感情,於是開始對妳加倍呵護。卻沒想到日後我的呵護成了在乎,太多的在乎讓妳覺得我開始不了解妳,讓妳感到不開心。
第一次見面是在網路上沉澱已久的事情,是妳主動先向我打招呼,那時我沒回應妳,妳從此以為石沉大海。幾個月後換我主動找上了妳,妳覺得我似曾相識,原來是之前沒理睬妳的人。妳感到意外,問了我怎麼會回頭找妳的原因,我只說:也許是緣分到了。
我們相處一整天後,妳說妳當晚失眠,是因為多年以來不再有這樣的感覺。是心動嗎?是猶豫嗎?是喜歡嗎?後來我還是沒有得知原因,正因為我的肯定,大過妳的懷疑。
###
妳總會去思考,是否我們太快決定在一起,才會造成今天的遺憾,妳說當初會說「Yes」是因位妳覺得我也喜歡妳;妳就是喜歡我這樣瘦瘦的,卻非弱不禁風的身型。
一段日子以來,可惜我引以為傲的優點,在別人眼裡,嘴裡說出對我的肯定,妳卻沒看見。我也不曾聽到妳對我的稱讚。也許是我們兩人,都不擅常去讚美別人。
我對妳說的「緣分到了」。事實上,誰知道呢?
當我聽見妳說不想繼續下去之後,我只想把這一幕當作夢一場,妳說分手只是一場夢吧!妳說,分手不是夢,夢的內容其實是我們交往的過程,就當作生活中我並不曾遇見妳。但我無法接受,因為我就在第二次見到妳的時候,下定決心,牽起妳的手。
我如此無懼,正因為我真的喜歡妳。
###
我們總會聽別人說,希望回到過去,如果如光可以重來,一定會再努力一次。
我和妳都想回到過去,但不是相同的過去。如果我和妳不曾認識、不曾交往,也許我們都不會心痛,彼此都能自由。
於是分手之後,我忍著悲傷,成全妳想自私一點、過好自己生活的決定,我還回頭祝福妳,願妳將來過得更好。
謝謝妳給過我的一切,最後我不得不同意妳在網路日記的最終留言:
「The End」
----------------------
謝謝妳,我曾愛過的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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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41歲,高雄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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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9 00:19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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