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得了慢性疲勞症候群,「過勞死」(Karoshi)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勞委會統計顯示,國內每年判定為過勞死的勞工人數約20~30人;勞委會去年修訂認定的基準,就已納入了「慢性疲勞」的概念。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組長陳秋蓉指出,早期過勞死的認定比較嚴格,要連續工作24小時,或每周、每月工作超過一定時數以上;但去年一月修訂的「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則把觀察是否過勞的時間,放寬到死亡前的2~6個月,即是考量「慢性疲勞症候群」的因素。
造成過勞死的主要原因有二項———疲勞及壓力,有些高階主管的工時不見得很長,但因壓力太大,也會造成過勞死。
勞委會指出,俗稱的「過勞死」一詞,其實是日本人所創,但實際的死因,則表現在「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包括腦血管疾病及心臟疾病的急性發作兩大類,如統稱中風的腦溢血、腦血栓、腦栓塞、腦梗塞、蜘蛛膜下出血,及心臟性猝死、心肌梗塞、心臟衰竭、主動脈剝離等心臟疾病。
陳秋蓉解釋,如果經常過勞(burn out),長期累積就會形成慢性疲勞症候群(CFS),而有此症候群的勞工,其過勞死的機率就會大大增加。
陳秋蓉表示,因經濟不景氣,許多公司都大量裁員,連公家機關都遇缺不補,留下來的員工則得負擔更多的工作;此時公司也應調整組織、充分授權,以提升每一位員工的工作效能;如果只是壓搾員工、加班頻頻,績效不見得能夠提升,還可能折損了員工的壽命。
經濟不景氣,勞委會統計,國人工時逐步往上加,才能賺到與往日相等的薪水,此時,得小心罹患慢性疲勞症候群。一項剛出爐的統計指出,全美至少有100萬人患有慢性疲勞症候群,女性為男性的四倍,且人數都持續增加。在台灣,好發族群以20~50歲的女性白領階級居多,從事職業駕駛、重體力工作、輪班人員、工時長者、精密作業(含電腦作業)、高危害(高溫、噪音)等六大類勞工,則是高危險群。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所長石東生指出,該所現已建立國內的壓力、憂鬱量表,下一步要建立慢性疲勞的量表,並成立工作小組,協助篩檢出慢性疲勞的勞工,並擬定對策,如要求企業降低連續工作的工時等。
石東生也建議開計程車、小吃攤的自營工作者,應特別注意慢性疲勞問題。如過去計程車司機開車8小時就能賺到2000元,現在可能為賺到足夠的生活開銷,而必須開12~16小時,用喝提神飲料及吃檳榔把自己推向生理極限,「但得想想這樣的代價有多大?身體一旦垮了,全家可能就要失去經濟支柱。」
「即使每天工時不變,只要找一小段時間放鬆自己,散個步或靜坐,就可以改變慢性疲勞的症狀。」石東生說。
安衛所醫學組組長陳秋蓉指出,疲勞不是病,正常人偶爾都會感到疲勞,只要休息就會恢復;但「慢性疲勞」則是病態,此時器官會出現障礙,且連休息睡覺都無法恢復,若持續半年以上時,就是嚴重的警訊。
慢性疲勞症候群(Chronic Fatigue Syndrome,CFS)是由世界衛生組織(WTO)在1988年正式定義,症候內容有點像感冒,常有頭痛、喉嚨痛、微微發燒、肌肉痠痛,以及失眠、休息睡覺後還是很累、回家就不想動、活動力減少50%以上,且持續半年以上。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家庭醫學科醫師余文瑞表示,之所以稱其為「慢性疲勞症候群」,便是因為它是一連串症狀的總和。過去,部分醫學界人士認為,慢性疲勞症候群是心理問題或裝病偷懶者的藉口,但美國疾病防治中心(CDC)日前已表示,這其實是一種疾病,影響一百多萬美國人。
即便美國已將其視為疾病,台灣衛生署也已將其列入疾病分類中,醫學界仍未找到慢性疲勞症候群的確切起因或機轉,因而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加上該症候群因症狀太過籠統、多元,余文瑞醫師坦言「很難確診」。
也因此,勞委會早在民國85年就針對國內勞工進行慢性疲勞調查,並發現玻璃、陶瓷、鋼鐵、錫染等經常在高溫環境,及營建工作、汽車修護、紡織、造船等高噪音環境下工作的勞工,都較其他行業更易罹患慢性疲勞症候群,迄今仍未提出一套通用有效的「慢性疲勞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