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因果病象印證》一書,今是本書之結論,擬欲就上下兩篇,作一個總檢討,以作結束。
請教,人生在世,既然脫不開因果牽纏,如果有人索性任其沉淪,是否可以算是無言的抗議?
這是藉口,因果有其定論,無因不成其果,放任自己,只是心中無正信懦弱的表現,豈是抗議。
然則,因果解不開如之奈何?
死結只是一個形容詞而已,世間豈有不能打破的關口。試問,佛祖六年菩提樹下的苦功,達摩九年面壁的功行,又豈非絕頂苦心才能臻致大智慧,而打破迷離境界,是以故,世間絕無解不開的因果結,只問你如何的解開它。
好吧!就算因果解的開,可是過程的艱辛,讓人不能釋懷,比如就有人問:今生今世我沒有作罪大惡極的孽劫,橫遭旁人欺辱,甚至佔奪財產,如果說,我是前世作惡受如此報,而那些佔我財產、欺侮我的人,他們前世作好事的福報,那麼每一個人受了欺侮,都要自認倒霉,說是前世因果帶來,於是人人都要用盡心機去佔人便宜,才不會被說成前世是惡人,關於這一點尚請開示?
說得好!如果不解釋清楚會讓人誤解這一世為惡的人,前世都是善人了。因果的定論,不是特定於前世後世這個意義,自從關皇登基掌凌霄,明定天律改正,果報為現世報,這就是要讓造因者,早受其果,再者因之造立,並不特定於接續前果有新造因,所謂「新造因也就是自作孽」,人生過程除了輪迴業在干擾外,尚有自性魔在作祟,一旦 面臨自性魔祟亂,明明不該作的事,你也偏偏有如智慧盡失般的莽撞行事,於是從起念到行事,另一個因果又形成。
這番開示,舉個例作證,尚請指教。比如說有個人原本脾氣很好,可是有一天,他竟為事不關己的旁人糾紛,而偏袒某一方,而他人所以偏袒某一方只為他討厭另一方,因而單純糾紛,竟演成三方不愉快,最後另一方不甘受辱,竟憤而行凶,這是否可說是他受這災,是個新造因?
雖不中亦不遠矣!再加補充說明,所講新造因的先決條件,在於必須沒有夙世迄今的瓜葛,純粹有如兩條平行線之扭曲碰觸。以事例而言,你剛才舉例中,那人之偏袒原因,若非厭惡對方,那麼就是新造因了。
原來如此,明白了。
之所以要降因果病象析論及印證之書,就是要讓世人明因畏果,加強普化因果論深入人心,以作暮鼓晨鐘,喚醒世人以愓惡果之心,而免造孽因之行,因而書之闡述注重因果梗概,首要目的即讓世人能 夠認識何謂因果,才能達到正因畏果的宏效。本書至此,全部結束。
篇後文
人心不善,惡業滔滔;天意無私,恩澤綿綿,為普渡眾生信畏鬼神,乃闡述因果之論,丕振人心,進而思善立德。篇由其擷取菁華理論,補以實例案證,則更加精闢闡述因果之論,而達深入淺話之普及效果。深願世人閱書之際,尚加體悟因果之來龍去脈,及其衍生之枝節,則對人生平順運大有助益也!切莫隨手翻閱,當作馬耳東風之言論。
(摘錄:拱衡寶庫之因果病象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