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穿運動鞋,頭戴鴨舌帽,背著旅行包,挎著腰包, 背包上插著一個自製小紅旗上寫: “雄赳赳,氣昂昂,去見丈母娘。” 今年29歲的濮陽小夥劉培溫背著二十多斤重的旅行包, “千裏走單騎”到廣州向女友求婚, 截止7月3日,他已經走過了7天。 期間,劉培溫每天要喝下二十幾瓶礦泉水,要徒步走三四十公裏路程。
劉培溫的“千裏走單騎”源於女友的一句, “他要是走著到廣州,她就嫁給他”的玩笑。 有人認為,徒步求婚“太浪漫了”, 但是也有人認為,河南小夥子把一句玩笑話當成“經書”, 用自己的雙腳作為交通工具,在這個充滿未知數的道路上去實現一個“玩笑話”許下的諾言,是“自虐”。
有評論人士認為,一個半月的時間,說長不長, 但是在21世紀的今天,幾個小時能實現的事, 卻用了幾百倍的時間去完成,“事倍功半”不可取。 1800公裏的路程不算近,路上充滿了危險和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需要極大地耐力和時間去克服種種危險和問題,比如身體出現虛脫了怎麼辦?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該由誰承擔? 這樣的“愛情路”有失理智。如果女友及其家人拒絕了劉培溫的“求婚”,劉培溫豈不讓騎虎難下? 話說...有位大哥去了小窩 並留言說 小窩好漂亮~羨慕>O< 這是褒還是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