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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96年1月1日交通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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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酒鬼
作者: 日期: 2006.12.29  天氣:  心情:

今天來說一個酒鬼身上發生的事。
他是一個反覆入院的病人。
說穿了,就是那種死愛喝酒,又怕死的人。
說到他,大概全部單位的人都對他印象深刻。
上個月,他又是因為喝酒喝到吐血,食道靜脈曲張入院;一來病房,立刻給他做了胃鏡。叮囑他做完之後不要吃東西,先打點滴,讓食道休息,促進傷口癒合。
你知道他晚上吃了什麼嗎?
泡麵,而且是麻辣的泡麵。
辣的東西,大忌啊~
果然,才在吃咧…還吃邊吐血…
想到就噁心。
而且是狂吐,我們立刻通知醫生,準備急救措施。整個房間,亂得不堪入目;滿地的血,我們都必須穿上隔離衣、戴上帽子、手套、口罩,全套措施去面對他。不然,救完他,我們自己也慘了。
隔壁的阿伯也被嚇到了,因為前一天是另一床急救…
眼看他就要低血容積休克,正要準備幫他插氣管內管,大爺開始發表意見:
”不要啦!我有用過那個。很痛,不要啦!”
基本上呢,在這個時候,沒有先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又沒有家屬,病人已快接近休克狀態時,我們還是會執行急救措施。
不要?!那為什還要喝酒??
於是在一陣混亂後,插好氣管內管、中央靜脈導管,輸血,轉加護病房。
過沒兩天,就聽到醫生在說他,吵著要自動出院。
我們又開始心驚,拜託,別再來了吧…
天總是不從人願…幾天後,他還是來了…
乖沒幾天,他把醫院的點滴藏在大外套裡、把辨識病人的手圈拉掉,跑去院外的7-11偷酒,我們是看著他被警察伯伯拎回來。
好丟臉。
聽店員說,已經好幾次了,但是一直都沒報警。
被逮到時還死不承認,”我沒有偷喔,只是我還沒有付賬而已啦!”
結果還是向醫院請假,去警局坐坐。
隔天有人保他出來,因為他病情還需住院,所以又回來醫院了。
才在想,嗯…他很久沒偷喝酒了,病情穩定了一些。好吧,這種人不能誇。
這兩天,總覺得他又怪怪的,好像又有喝酒,有酒味卻老是抓不到證據。
問他,他說:”我沒有買酒喝喔,我是去樓下7-11買大補帖來吃啦!”
我們當場臉上三條線,大補帖不是裡面有調味酒包,大概才幾㏄吧!這樣也要喝唷…
為什麼要把自己搞的這麼狼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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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96年1月1日交通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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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2-29 11:00
她, 39歲,高雄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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