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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3/28的日記
作者: 拿鐵不加糖 日期: 2007.03.28  天氣:  心情:
「說穿了,只是不愛了。沒有誰值得同情,沒有誰是受害者。」
很驚訝的得知我的Lu被德國宰「又」擺了一道
病徵:有個身世可憐的女性朋友
症狀:對方有需要,隨傳隨到,置女友生死於度外
為啥強調"又",劈腿是慣性吧,兩年前已經一次了,被原諒了一次,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好姐妹就是原諒他那次,他也表現很好,逆來順受,改過自新,洗心革面,所以我好姐妹,壓根沒把這位所謂"身世可憐的女性朋友"當成一回事,還口口聲聲跟我說:「那個女生真的很可憐,所以我覺得我男友幫助她也OK。」對阿!對啊!結果是誰可憐?
我不想要憤世嫉俗,可是當一個人有前科,還是要不能掉以輕心吧!
我勸她:不要在這樣傷害自己,他不痛不癢。
她還回答說:他會痛也會癢,他只是貪心,兩邊都顧。
那又如何?他不放手,我們就自己放開吧。也不用覺得自己委屈,也不用覺得不甘心,就放手吧,往前走,往前看,才知道以前的自己有多盲目、有多傻。
我不想說:「對阿~你好可憐」之類的話,因為你不是受害者,那是你自己選擇的,帶著這樣的教訓,睜大眼睛,腦子清醒地踏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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