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了一趟火警勤務..................
任勤務解結束途中忽然回想到以前
以前常常坐上車就是要去惹事
年輕時也不會想太多.........
反正就是挺朋友或是大哥交代下來就出門了
最為風光的一次
我和我朋友二個人就去人家的賭場叫它們可以收起來了
那年.......我17歲
過了幾年之後無意間得知那間賭場是位當地重量級角頭開的
心裡想著......當天真該謝謝那些老大哥沒為難我這個小朋友
有風光當然也有漏氣時
有一次的談判........自認混的很大尾 對方因該是約出來要向我們道歉的
結果到了現場........對方的大哥槍拿著就對我們連開六槍
還好那時體力好 我和朋友都有十秒二百公尺的實力
逃過了生命第一個大劫
原來我們在別人的眼中也只是個小腳.......
現在會在消防隊服役是我從來沒想到過的
現在上了車就是要去救災救護..........
不過我覺得有一點還滿相同的
上了車
就都是去拼命了
都是刺激的
這種生活.....也許到我退伍那天就都結束了
我回歸了
平淡生活
會嗎
天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