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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了當不成朋友,何必當仇人?
作者: 茹小小◕‿◕ 日期: 2008.04.24  天氣:  心情:
不知道是我老了 還是我的觀念比較傳統
最近老是聽到人抱怨誰養誰 誰玩弄誰
我不懂
兩個人在一起 何謂【養】
因為自己覺得付出的比對方多 所以“養”對方?
還是對方沒賺錢 都是自己花錢供應兩個人吃喝玩樂 才叫做“養”
對我而言 後者才算是
前者 兩個人在一起 怎麼去比較誰付出的多呢?
婚姻中的我 是一個只會花錢不會賺錢的角色 照顧兩個還小的孩子
我總覺得 錢是老公賺的 我不能去干涉什麼 甚至於虧欠對方
但是 很多人給我一個不一樣的觀念
今天兩個人 不管是組成一個家庭 還是單純在一起
畢竟都是為了孩子 也是為了對方付出 所以才沒有工作賺錢
怎麼去斷定自己是給“養”的呢?難道孩子對方就沒份?
那 也可以請對方分擔照顧小孩的工作 讓自己也去賺錢啊
或許 這對我而言 是一個可以安慰自己的想法

養男人 不是沒有養過
但是 在當下我不覺得是養對方
認為對方只是時運不濟 尚未遇到伯樂而已
對沒賺錢的對方 我供應了所有開銷 我一樣很開心
就算到了分手 我一樣相信他只是運氣不好 直到我看清事實真相

話轉回來 最近看到自己認識的人被說成“被養”
有點為他感到不值
這段感情也用盡他的心思 他也是很努力的想跟對方住在一起 相處在一起
不是沒有工作 也不是不認真賺錢
卻老因為對方跟自己吵架
遲到 早退 睡不好 吃不飽
終於結束了
卻又被冠上 被養、玩弄對方、不負責任、沒種的男人
難道工作是女方介紹的 所以對不起對方?所以讓對方養嗎?
就算是女孩子介紹的 也不是在女生的光環下進去公司啊

兩個人分開 互相交惡
難道當初的海誓山盟沒成真 就要去互相攻擊?互相傷害?
今天 分開的兩個人要當朋友 我相信很難很難
但是 也沒必要當仇人
放了彼此一馬吧
讓彼此有個台階下 留下還能互相問候彼此的空間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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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8 08:44
他, 43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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