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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ゞ詩茵❤M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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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1.17
作者:
潮♥ゞ詩茵❤Mina
日期: 2009.01.18 天氣:
心情:
1.17午夜十二點.剛看完「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
嘆了口氣.心中有些感觸.
有多少人在交往又分手的過程中.
能衷心的向另一半說出『OO.能跟你交往.是我的榮幸!』
對我而言.這是祝福的表態.不論是否能相處在一起!
ZH.你可能不會看到這篇文章.
我想說的是.在看完這本書後.
我有股衝動.想傳訊息給你.
想對你說:『我不會因為離開你而不愛你.
更不會因為離開你而忘記你!』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句話很面熟吧.
沒錯.這是我改自藤井樹的一句話.
它的原文是
『我不會因為是紀念日而更愛你.更不會因為不是紀念日就不愛你!』
這封訊息..還是進了草稿夾.沒有傳送出去.
我想..還是別打擾你現在的生活吧!
當寫完這篇日記.時間已經兩點四十分了.
MP3正撥放著范逸臣的"國境之南".我想該息燈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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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1-20 07:17
她, 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19 14:14
她, 35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1-19 22:59]:
是阿
每個人都有那麼樣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