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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1.17
作者: 潮♥ゞ詩茵❤Mina 日期: 2009.01.18  天氣:  心情:


1.17午夜十二點.剛看完「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

嘆了口氣.心中有些感觸.

有多少人在交往又分手的過程中.

能衷心的向另一半說出『OO.能跟你交往.是我的榮幸!』

對我而言.這是祝福的表態.不論是否能相處在一起!






ZH.你可能不會看到這篇文章.

我想說的是.在看完這本書後.

我有股衝動.想傳訊息給你.

想對你說:『我不會因為離開你而不愛你.

更不會因為離開你而忘記你!』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句話很面熟吧.

沒錯.這是我改自藤井樹的一句話.

它的原文是

『我不會因為是紀念日而更愛你.更不會因為不是紀念日就不愛你!』










這封訊息..還是進了草稿夾.沒有傳送出去.

我想..還是別打擾你現在的生活吧!

當寫完這篇日記.時間已經兩點四十分了.

MP3正撥放著范逸臣的"國境之南".我想該息燈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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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1-20 07:17
她, 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1-19 14:14
她, 35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19 22:59]:

是阿
每個人都有那麼樣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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