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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拾金不昧
作者:
四影
日期: 2010.12.15 天氣:
心情:
最近的6000元拾金不昧事件...
讓我感慨
這條法律 也許本身的立意 應是針對那些本身想吞佔拾獲物的人 變相鼓勵他們把東西拿出來還 可以合法取得報酬
但實際上 拾金不昧本是天經地義的事 就跟讓座給需要的人一樣
因為懂法律條文 硬是要佔人便宜 為了不要被別人說自己中飽私囊 擅用貧困婦人名義捐款給動物社團
慷他人之慨 "劫貧濟狗"= =?
人心隔肚皮 當事人到底是怎樣的心態我們當然無從得知
不過我當然覺得很不可取.....對方已經表明家貧有困難 還硬是要報酬
當然 說難聽一點 即使我是百萬富翁 我還是可以說我家很窮來唬人
不過 我是覺得這筆錢雖然有法源依據 但在道德上本來就不該拿
而且 當事人並不是街邊沒讀過幾本書的流浪漢 反而是財經法律高材生
是不是經濟不景氣跟資本注意橫行的今天 把大家的道德觀都變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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