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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誰偷走我的吻....(轉載文章
作者: 日期: 2010.09.06  天氣:  心情:


我們人,最害怕的是被人遺忘,徹徹底底的忘清光。
幻想一下有一天,連email裡的垃圾郵件箱也是空空如也的,會是多麼寂寞的人生?
被陌生人遺忘也就算了,要是那些曾經愛過自己自己也愛過的人,有天也把你的名字像用水刷粉筆字般刷得乾乾淨淨時,才夠hurt吧?
這是大家都明白的心理:就算我們分手了,無論你往後替換幾多代女朋友都好,我也要成為你最難忘最牽腸掛肚的一個。簡單點說,就是「我要你後悔」,以後跟你一起的ABCDEFG,都要活在我這個Ex的陰影下。
是自私,是霸道,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世事偏就不與人方便:,他偶爾想起你時,也花了很大氣力才想得起你姓乜,莫說他抱著另一個會幻想作是你。
男人說「大丈夫拎得起放得低」,他們的忘情能力確然比女人強得多,分手後信誓旦旦說女人太麻煩以後都不戀愛,才兩三周又有新畫上映,渾然忘了自己的信誓,也渾然忘了女人如何麻煩。很快地,他也會把自己怎樣捧著舊女友的臉喊著「BB」的溫馨往事都忘光光。
他的Ex呢?兩三個月了,心還在揪著痛,每次行經以前二人坐在一起卿卿我我的公園,心又再多揪一下。明明有不少人來追,卻因為對那個他尚未放得下,勉強拍新拖,會對新男友不公平。
有這麼一天,這女的認為自己「好番」了,走出陰霾了,於是在明知自己心靈脆弱的情況下考驗自己的脆弱心靈──以朋友身份約前男友去吃飯。
吃完後,女的心更痛,甚至比之前更加放不下:那男的真箇把她當普通朋友看待,談些無關痛癢的風花雪月,眉梢眼角舉手投足,都不能印證這兩個人曾經狠狠地愛過一場。
歌仔亦有得唱:若無其事,原來是最狠的報復。
有人說戀愛是一種角力,其實分手後也同樣是一種「鬥快好番」的過程,誰有能力先站起來,誰才有能力去再愛,不再做一個人肉時光機,滿腦子都是那位早已沒有半點掛念你的前度。
歌仔還是有得唱:在愛裡念舊也不算美德。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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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9-08 16:07
他, 41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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