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她晚上傳了一則簡訊,祝我情人節快樂! 對我來說是格外的諷刺! 自己卻開心的去過她的情人節, 那我算甚麼... 我凡事都替她著想.著急... 卻換來我們可不可以是普通朋友... 請問一下, 普通朋友..可以陪她吃飯嗎? 普通朋友..可以陪她洗頭嗎? 普通朋友..可以陪她逛街嗎? 普通朋友..可以幫她買單嗎? 普通朋友..可以借她現金嗎? 雖然都是出於我自願,但也沒必要這樣傷人吧! 所以像我這種普通朋友還真不是普通的笨ㄚ... 只有像我這種傻瓜才當的來ㄛ... 所以應該是我祝她情人節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