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爭結束六年後,大半個歐洲依然難以從數百萬人的死傷中平復。戰火遍及了歐洲大陸的大部分,所涉及的地域面積遠大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持續的轟炸使絕大多數大城市遭到了嚴重破壞,特別是它們的工業生產。歐洲大陸上的許多著名城市,例如華沙和柏林,已成為一片廢墟。而其它城市,如倫敦與鹿特丹,也遭受了嚴重的破壞。這些地區與經濟生產相關的建築大多化為一片瓦礫,數百萬人無家可歸。雖然外援使1944年的荷蘭饑荒有所緩解,但戰爭對農業的破壞還是導致了歐洲大陸許多地方出現了大面積的飢餓,而1946年-1948年歐洲西北部罕見的寒冬又使這一情況進一步惡化。所受破壞最為嚴重的是交通運輸設施,戰爭中鐵路、橋樑以及道路都成為了對方空襲的目標,而進行運輸的商船也常常被擊沉。西歐的中小城鎮和村莊所受的毀壞程度基本上較輕,但交通運輸的破壞還是使這些地區的經濟與外界的聯繫幾近斷絕。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耗費大量財力,而此時大多數陷入戰爭的國家的國庫已被消耗殆盡了。
一戰後的歐洲經濟也遭受了較大的破壞,大衰退一直持續到了1920年代,還造成了經濟的不穩定和全球性的經濟低迷。此時的美國雖然正經歷孤立主義的復甦,卻還是試圖促進歐洲經濟的增長,特別是通過與美國幾家主要銀行的夥伴關係。當德國無法償還他們的賠款時,美國通過大大增加對他們貸款數額進行了干預,這筆債務直到1941年雙方正式交戰為止都還沒有償還完畢。
因此華府中的多數意見認為,一戰後的這段歷史不應重演。雖然哈利·S·杜魯門及國務院依然繼續著其務實的外交政策,認為有必要進行援助,但國會對此興趣不大。起初,大家普遍認為歐洲,特別是英國和法國的重建並不需耗費過多,它們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殖民地,快速恢復其經濟。然而到1947年這些地區的經濟依然不見起色。持續幾年的寒冬又使情況進一步惡化。在不斷增長的高失業率、因食品短缺導致的接連不斷的罷工以及一些國家的社會動蕩下,歐洲經濟的增長幾乎是不可能的。到1947年,歐洲經濟依然徘徊在戰前水平以下,並幾乎看不到增長的跡象。農業生產是1938年水平的83%,工業生產為88%,出口總額則僅為59%。[1]
食品短缺成為了最為緊迫的問題。在戰前,西歐的糧食供應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東歐出口的餘糧,但這一貿易路徑此時已被鐵幕幾乎完全阻斷了。情況在德國尤其嚴重,那裡1946-47年的人均熱量攝入僅為每天1,800千卡,這個數值完全不能支持人體的長期健康。[2] 威廉·克萊頓在給華盛頓的報告中說,「數百萬人正在慢慢餓死。」("millions of people are slowly starving.")[3] 而對於經濟全局來說,最為致命的是煤的短缺,1946-1947年酷寒的冬天更使之雪上加霜。期間德國有許多家庭沒有供暖,數百人被凍死。英國的情況雖然沒有那麼嚴重,但是為了滿足國內的民用煤炭需求,工業生產不得不被停止。因此從人道主義出發的考慮也是提出這一計劃的重要動機之一。
盟軍德國時期(1947年6月8日 - 1949年4月22日)的佔領地圖。到了1947年時,美、英、法佔領區於經濟上開始漸漸合併。
早在馬歇爾發布其著名演講之前,就已經有不少的意見和呼聲認為有必要對歐洲開展援助重建計劃。1946年9月6日時任美國國務卿詹姆斯·F·拜恩斯(James F. Byrnes)在斯圖加特的一家歌劇院的一次演講中最早提出了援助的設想。此外,盧修斯·D·克萊(Lucius D. Clay)將軍曾要求工業家劉易斯·H·布朗(Lewis H. Brown)於1947年調查並起草了一份《戰後德國的狀況報告》("A Report on Germany")。這份報告羅列了戰後德國所面臨的各種狀況,並提出了一些重建建議。同時時任美國副國務卿的迪安·艾奇遜(Dean Acheson)也針對此事做了一個專題演講,儘管他的建議在當時未獲得很高重視,不過時任美國副總統阿爾本·巴克利(Alben W. Barkley)對此卻頗為贊同。
當時認為替代美國大量援助的另一途徑是從戰敗的德國獲取重建所必須的物資和資金。早在1944年,就已經有人將這種設想付諸計劃,這就是由時任美國財政部長小亨利·摩根索(Henry Morgenthau, Jr.)提出的「摩根索計劃」。在這個計劃中,摩根索建議通過讓德國在戰後支付巨額賠款,來幫助其他在戰爭中受到軸心國進攻的歐洲國家進行重建,同時這種對於德國近乎榨取式的巨額索賠也可以遏止德國的再次崛起。與之相近的是由法國官員讓·莫內(Jean Monnet)提出的「莫內計劃」。該計劃設想由法國控制德國的薩爾和魯爾兩大工業區,並允許法國使用這兩個區域中豐富的礦產資源使法國的工業產出至少恢復到戰前150%的水平。
1946年,對德佔領當局出台了嚴厲的限制德國恢復工業化的方針。這些限定嚴格規定了德國煤炭和鋼鐵的產量。第一個恢復德國工業化的計劃於1946年初簽署,也就是所謂的「工業化水平協定」(level of industry agreement)。它通過拆除德國的1500多家工廠使其工業水平大致維持在戰前(1938年)的50%左右[7]。由於這個協定所隱含的弊病立即就顯露出來了,因此該方案此後被多次更改,直至1949年。整個拆除工作直到1950年才結束。德國長期以來就是歐洲的工業強國和經濟中心,因此過分地削弱德國必然會導致整個歐洲經濟恢復的受阻,對德佔領當局不得不大幅度提高他們的佔領成本來解決德國日益增長的各種需求和物資短缺的矛盾。
馬歇爾計劃的策劃者之一,喬治·凱南。
這種種弊病以及因上述兩個計劃曝光而接踵而來的社會輿論批評使得人們不得不重新考慮「莫內計劃」和「摩根索計劃」。事實上,很多的修正意見與1947年7月以前指導美國對德國佔領及重建的基礎性文件「參謀長聯席會議第1067號指示」(Joint Chiefs of Staff Directive 1067)〈該「指示」通過嚴格的限定來削弱德國的主要工業產出〉有雷同之處。戰後,德國的礦產資源要地薩爾和西里西亞已經不歸德國控制,同時盟國摧毀了大量的工廠以限制德國的工業產量。到了1947年,甚至連德國的工業中心魯爾區都有面臨被全面拆除的可能。總之當時,面對幾乎已經被完全剝奪了生產能力的德國,杜魯門、馬歇爾以及艾奇遜一致認為有必要立即給予德國大量的、並且是源源不斷的援助。
重建計劃的出爐,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美國30年代經濟危機以後意識形態微調的影響。30年代初的大蕭條使不少美國人相信完全自由的、缺乏政府干預的市場無法保證經濟的穩定和健康增長。許多當初制定羅斯福新政政策的人認為應該將美國政府干預經濟的經驗應用於歐洲的戰後重建中。與此同時,1929年的經濟危機也證明了關稅和貿易保護主義對經濟的危害,這更堅定了人們對歐洲經濟一體化和自由貿易的需求。[8]
在以上的種種背景之下,馬歇爾計劃——一個旨在幫助美國的歐洲盟國恢復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而遭受毀壞的經濟、同時遏止共產主義勢力在歐洲的進一步擴張的計劃,就正式出爐了。它的官方名字是「歐洲復興計劃」〔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 (ERP)〕。因其主要提出者時任美國國務卿喬治·馬歇爾而得名。事實上真正策劃該計劃的是美國國務院的眾多官員,特別是威廉·克萊頓(William L. Clayton)和喬治·凱南(George F. Kennan)。
同時設立的還有對應基金(counterpart fund),這一項目的作用是將馬歇爾計劃的援助資金轉換成為由當地貨幣構成的資金。按經濟合作總署的章程規定,不少於60%的基金數目應用於製造業的投資。這一點在德國最為突出。在當地政府的調控下,這部分基金大多用於向私人企業貸款,從而使它們在推動重建進程上起了重要的作用。這筆基金在德國的再工業化過程中也起了核心作用。以1949年-1950年為例,德國採煤業投資總額的40%是由這個基金提供的。[15] 對貸款的企業來說,他們須按期償還貸款。而在償還後,這部分資金又會很快被再次貸出。在當時,這一過程是假借德國國有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 Kreditanstalt für Wiederaufbau)的名義進行的。這一基金後來轉由西德聯邦經濟部(Bundesminister für Wirtschaft)管理。到1971年,其數目仍有100億西德馬克。而在1997年,這個數字已經達到了230億德國馬克了。通過這一循環信貸系統,截至1995年底,這一基金中已有大約1400億德國馬克的資金以低息貸款的形式貸給了眾多德國公民。而剩下的40%對應基金則用於償還外債、穩定貨幣以及投資非工業項目。法國對對應基金的使用最為廣泛。他們主要將這筆資金用於抵消財政預算赤字。不僅在法國,其實在大多數其他參與國家內部,對應基金中的款項大多被作為政府的一般收入,而不是像德國一樣用於反覆循環的對民間貸款。
另一個花費更少、但同樣有效的計劃是同樣由經濟合作總署主導的技術援助計劃(Technical Assistance Program)。這個計劃資助歐洲的技術人員和企業家參觀訪問美國的廠礦企業,以使他們能夠將美國的先進經驗和制度應用於本國。同時,也有成百上千的美國技術人員在這一計劃的幫助下,作為技術顧問前往歐洲。
款項償還
歐洲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在分配款項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此外這一組織還負責管理各國的商品流動。美國方面的供貨商的貨款由買家所在國的歐洲復興計劃基金(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 funds)用美元支付。不過歐洲的進口商並不無償獲得這些商品,他們還是要以當地貨幣支付貨款(雖然這不必立即付清,可以採用信用支付等形式)。這筆款項隨後就會被馬歇爾計劃的各參與國投入本國的對應基金,以供政府實施其進一步的投資計劃。
其實自從計劃一開始,馬歇爾計劃的絕大多數參與國政府就已明白,他們永遠不用向美國歸還這筆對應基金的款項。最終這筆款項餘額大多被編入本國的財政預算,然後從此「消失」。不過德國卻是一個例外。與其他歐洲國家不同,一開始美國便規定德國必須在日後歸還所有援助款項。不過在簽訂1953年的《倫敦債務協定》(London debts agreement)之後,德國須償還的援助金額已被削減到了10億美元。自1951年7月1日之後,德國從馬歇爾計劃中獲得的援助共折合2.7億美元,而他們只需向華盛頓的美國進出口銀行(Export-Impor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償還其中的1690萬美元。事實上,在1953年之前德國政府都不清楚他們需要向美國償還多少數目的款項。他們強調援助資金只以生息貸款(interest-bearing loans)的形式進入民間,因此能夠保證資產只增長而不縮水。同時,作為貸款方的銀行要負責監察整個貸款程序。而這些來自於馬歇爾計劃的貸款主要用於資助中小企業。直到1971年6月,聯邦德國政府終於以分期形式向美國償還完畢了最後一筆援助債務。與其它國家不同的是,用於償還債務的資金並不來自於本國的歐洲復興計劃基金,而是由聯邦德國中央政府預算專門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