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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到底有沒有{心}?
作者: 荷荷 日期: 2010.08.20  天氣:  心情:

好久好久好久,沒寫日記囉!!!

促成我想寫它的原因很多.....
也不知從何說起..........

話說
最近....
我為了替自己的前途打拼,壓力頗大
致晚上睡眠品質不佳,食慾欠佳,
精神不機警,疏於防範,故錢包遭{人}偷走

儘管這般勞心,因此減了3公斤
但必需另花時間恢復體力
所以現正保養中
然我周圍之一些{人},給予我很多之關懷


前天聽聞,我的同事放予機車腳踏墊已開拆過之油飯,遭{人}偷走


昨天聽聞,我的朋友談及其友至捷克觀光,該人皮包,遭{人}偷走

{人}
{人}
{人}
究竟為何???

我們應該如何對人.....

對於善人
對於惡人

真的要請法官從輕量刑嗎?

刑法第 320 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還是

我們的病,

用我們的心醫,勝過國法,

因為監獄是關自己的身,無法關自己的心

多一份包容和關懷給予{人},想一想{人}都是{人}


我沒有想把這份心思散佈於外,

只是想對自己的內心想法,為反思與檢討,並留下反省之痕跡和烙印



{人}就是{人}囉



{法官}就是{人}==={犯罪嫌疑人}就是{人}




感謝自己認真之繕打與認真之思考


[:D]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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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2-01 12:33
他, 51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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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5-15 12:09
他, 57歲,嘉義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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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23 12:34
他, 41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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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20 19:58
他, 41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7 21:39
他, 56歲,台中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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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0 12:47
他, 55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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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09 14:41
他, 61歲,屏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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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4 20:52
他, 55歲,雲林縣,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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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4 12:58
他, 5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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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2 15:14
他, 5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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