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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又是警察酒駕撞死人
作者: 思子情懷(網路正義連線) 日期: 2010.11.02  天氣:  心情:

又是警察酒駕撞死人
溪湖警分局警員劉昭宏昨天涉嫌酒駕撞死騎腳踏車的老翁黃自轉逃逸,黃的單車卡在車輪下,劉一路拖行五公里回到家,仍不知撞到人;彰化縣警局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並停職處分,昨晚十萬元交保。
「阿伯,對不起,對不起,我錯了」肇事員警劉昭宏交保後,即赴死者家中祭拜,他在死者黃自轉靈前跪拜,不斷道歉,黃自轉的兒子生氣說「阮對警察很尊重,你卻撞死我爸」,黃妻則難過的對著靈前說「這警察知道自己錯了,你就原諒他」。


劉昭宏(四十一歲)昨天清晨五點多,在埔心鄉台一四四線縣道,撞上出門運動的老翁黃自轉(八十歲),黃整個人被撞彈飛,再撞上轎車前方擋風玻璃落地,劉肇事後未停車救護,反加速離去。路人發現黃自轉,將他送醫急救不治。


劉昭宏車子整片擋風玻璃破碎,車子底盤還卡著黃自轉的腳踏車,一路拖行發出刺耳聲響,民眾目擊記下車號報警;溪湖偵查隊長陳仲安說,警方查出車主是劉的父親,六點多打電話給劉昭宏時,他說正在道安醫院,隨即要他到分局調查。


劉昭宏酒測值零點六三超過標準,他供稱將車開回家,家人發現車子嚴重受損,他的酒意才醒,警覺可能撞到人,就由家人陪同從員林開車回溪湖道安醫院,查看是否有傷患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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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販 毒、又包庇毒犯
20年前逮捕殺警歹徒、搏得「魔鬼剋星」美譽的警官謝政利,英勇事蹟被拍成電視影集「天眼」;後來卻因賭負債,以警官身分販 毒、又包庇毒犯,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貪汙等罪判刑30年,昔日英雄淪為階下囚。
謝政利所犯案件數甚多,貪汙受賄共6件,販毒及轉讓毒品27件,時間多在98年3、4月間,依據法律規定,販賣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採一罪一罰, 謝政利在法院坦承犯行。
謝政利被控為償還賭債,利用緝毒之便,對毒犯佯稱,「花錢就可協助換尿液,或將犯人從警局帶出來」,收賄後卻「黑吃黑」不辦事。他除包庇毒犯外,也買毒、 販毒從中賺取暴利。
謝政利當年曾是名震天下的警界英雄,民國78年殺警要犯劉玉坤遭警方圍捕擊斃,負責第一線攻堅的就是他。事後謝政利獲破格擢升為巡佐,並因績效出色升為巡 官。
不料,近幾年他疑因賭及投資失利,欠下百萬債務,竟走上販賣海洛因、甚至將毒品現行犯當場縱放,甚至對吸毒者表示,安非他命被查獲要15萬元才能擺平等, 向當事人索賄,被新竹地檢署起訴。
判決指出,謝政利身為警察,本應奉公守法、廉潔自守,竟收取賄款,縱放人犯,或侵占刑事案件之證據,無異助長犯罪,敗壞官箴,影響大部分盡忠職守警員正面 形象,但審酌他犯後態度等因素,判他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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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索賄縱放肇事人
新竹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徐姓警員(42歲),從2005年前起,趁處理交通事故,若遇肇事者酒駕,即要求當事人先行和解,再透過白手套向酒駕民眾索賄,縱放肇事人,每案索賄6萬元,案經民眾檢舉,由警方查辦,經清查後發現徐某涉嫌重大,遭移送法辦。
新竹地院法官認徐某是警務人員是維護治安、執行違規事件的人員不知廉潔自持、盡忠職守,因貪念收受酒駕駕駛的賄賂,濫用警察職權,在他人關說下任意對違規 酒駕民眾不開單及移送,破壞警察形象及國家法律秩序,惡性不輕,犯後又否認犯罪,態度不佳,因此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徐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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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網友全面譴責高盛明警員惡行(受害者係台南縣網友胞妹)
墾丁國家交通大隊警員高盛明,於99年8月23日晚9時34分,駕駛勤務車在恆春鎮恆南路與湖內街口恆春工商旁,當時警車右轉並無開方向燈,將同向行駛黃姓母子機車擦撞倒地,黃女之兒子全身擦傷,黃姓婦女被機車壓住重傷,該高姓警員下車一臉無關緊要態度,事後該員警竟置之不理,也無探視傷者之動作,傷者家屬前往黃姓員警服務單位找人該黃姓員警避不理會,身為人民保母,又是交通執法人員,之法犯法,態度傲慢,令人唾棄,據悉原定十月二十七日調解,該黃姓員警竟事先休假無意出面調解,真是惡劣至極,望請有關單位自清,誠意出面解結有關事宜,本案已函呈各有關單位,並請正義人士站出來共同譴責如此惡劣的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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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紀敗壞的非常惡劣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法官包庇色情插乾股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02 15:55
他, 49歲,台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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