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其所好 有次看到芳鄰的日記,他提到:許多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愛人,而不是以對方喜歡的方式愛人。結果搞得明明彼此相愛的人傷痕累累。 這個觀念個人頗為接受但需要一些修正,先說接受的部分,其實從公寓社群的互動也可略窺一二,你未能「投其所好」又如何彼此稱為契合而能有進一步的發展呢?但從「投其所好」來看似乎已有一點謀略的味道在裡頭,所以需要修正一些。修正的部分應該說此部分僅限於如果兩人修成正果結為連理,任何一方當為對方百般設想,即以「同理心」的態度互相扶持。 畢竟「窈窕女﹝君﹞子,君﹝女﹞子好求」我們都理解,但假設任何一方在追求期間盡用「投其所好」,其個性本來就不是如此而只因為要得美人﹝好男﹞歸而已,這在「得手」後常常會出問題。所以交往時理應盡量的呈現本性而不掩飾個性,以讓彼此了解個性甚至透過此一過程,看看彼此的「適合度」、「配合度」如何? 我知道許多人會說這哪能追到另一半,是的沒錯很難!但以「理性」、「智慧」判斷另一半,總比「粉飾」自我最後再以「個性不合」退場好多吧?比較可惜的是人偏偏在這過程似乎不免多少盡信「甜言蜜語」的盲點,或許誠如一些研究告訴我們:戀愛中人身體會分泌某些激素,導致當事人容易沖昏了頭一樣。 所以人都是獨立個體,相似度極低,彼此尊重對方,不要企盼也不要設法改變對方,試圖打造心目中的另一半,更不要為達目的隱藏本性投其所好。許多人所呈現本性以智慧觀察,雖不盡人意但可接受,就像台灣俗諺「壞壞好,也有一字好」,我相信在自信中每個人都會找到理想的伴侶、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