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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旦親密
作者: 小Yu 日期: 2011.09.18  天氣:  心情:
同居不用簽約,也沒有毀約的問題,而「合則來,不合則去」不本來就是戀愛的真理?

同居很顯然是個合情合理的好作法,畢竟同居不用簽約,也沒有毀約的問題,而合則來,不合則去,不本來就是戀愛的真理?


同居就跟交往一樣都有風險,為的是賺取幸福,畢竟戀愛,本是有輸有贏的賭注。
當愛上一個人開始,就注定了有天會分離,所以在相愛時努力去愛、認真去愛、用力去愛,那就是愛情。
直到兩人睡在一起,有了親密的碰觸,進入不同的階段,對有些人來說是有了某種承諾,對有些人來說,則是滿足身心的需求,那是我們做人的本能。

若還有幸升級,真的去彼此經營穩定長久的關係之前,難道不應該按部就班,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在簽約與把兩大家子人攪和一起,甚至搞出新手家庭之前,先磨合適應,瞭解對方是不是真的能相處的人嗎?


一旦親密,會知道彼此的身體是不是契合、想不想繼續交往下去,關係起了變化,透過一起努力的調整,決定最後變得好還是壞,那就是選擇睡在一起的意義。
一旦親密,會知道對方有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回事,畢竟若還停留在永遠曖昧跟只有親密的階段,就表示對方沒有意願承諾妳們的關係。
一旦親密,妳就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寒冷的冬天有人暖腳,把妳抱得緊緊,吃飯的時候還有另一個人一起share不同的主菜,知道電話按下去要打給誰。
一旦親密,妳理所當然地得到一些東西,也理所當然失去一些東西,譬如一個人的自由,但那是妳的選擇,也是所有親密必然的損耗與收穫。


不是說所有的婚姻之前都該正式同居,或非住在一起,但可以互相進入生活,就像半同居,有時妳到他家裡,有時他在妳家裡,你們還保有某程度的空間與時間,但又比沒有一起生活過更有實際相處的經驗,那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因為,一旦親密是直接跳入婚姻裡,才發現生活習慣相差太遠,彼此受不了完全不適應的約束,又有彼此原生家庭的包袱,甚至馬上做了爸媽,還來不及享受兩人生活,也還不懂得怎麼跟對方相處,那妳們距離幸福,就真的很遠、很遠了。

如果,妳真的嚮往婚姻,想要幸福,那必先歷經一番實習,不是戀愛裡的挫折,就是交往裡的障礙,只有先去克服,才不會在好不容易遇到想要的另一半後,又要花好大力氣去恢復一個人的生活,畢竟,那時,妳也回不到從前了。


一旦親密,請妳要聰明並堅決,用務實的相處來獲得幸福,而不是只有作夢跟完成了如夢般的婚禮。

每個人都在熱戀時拼命說好,表現自己最好的一面,幸福的風景卻是由走過重重關卡,度過黑暗而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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