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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感觸]十年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08.10.26  天氣:  心情:

今天早上,去買早餐時

我看到了一個男孩,以及他的媽媽

這對母子,是在我家附近快炒店的老板娘以及她孩子

我年輕的時候還挺常去那家快炒店買東西來吃

不誇張,真的是"我年輕的時候"

講這句話看起來好像自己有多老成一樣,不過,我想事隔十年了

我是有資格說出這一句話的

那時的我,高職;那時的那男孩,也不過才國小。

我當時其實跟他們都相處的很好,但現在我們彷彿誰也不認識誰

我跟快炒店的老闆以及老闆娘、他們兩個孩子都相處的不錯

那個小男孩老是喜歡試試我有多壯,用他的拳頭用力的打我胸肌

我則是總是笑笑的讓他打,反正不痛也不癢,而且那時真的算有練過

他們還有一個很標緻的小女孩,我覺得她未來會是個美人胚子

因為我沒有羅莉控的傾向,所以我沒打算來個十年計畫

所以不需要管她是胚子還是痞子

呃...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事隔十年了。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有些感慨

當然不是感慨這個死小鬼不認識我,不認識也好,現在變老頭的我

不太適合有人猛K我的胸部了(雖然說是真材實料)

我感慨的是他們那亭亭玉立的女兒.....(喂~~亂講一通)

我感慨,時光真的過得好快

十年就像一眨眼,我已經從17變成了27

這十年,我也經歷了很多的事情,不管是開心的,還是痛心的

單身、唸書、談戀愛、當兵、出社會、談結婚、情傷.....

當下或許都會覺得苦不堪言,但一切真的都這麼熬了過來

所以,有什麼事情是不能夠過來的?

多想幾分鐘,你可以不必自殺......

上面那些我是順便講一下而已,希望大家都能了解活著是多麼幸福的事







十年,很久。

突然想起陳奕迅的那首歌 ─ 十年,只是我比歌詞的狀況還糟

十年前,我跟林小姐互不認識;十年後,我們連朋友都做不成

因為林小姐,我做了生平第一次毀約的行為

我再也不等她了

我不願意張開雙手等她回來,當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想想現在的自己....真的是很無情,很絕決

我相信林小姐還是希望我們的友誼可以長存

不過辦不到就是辦不到

我對她沒有感覺了,但我對那件事仍舊無法苟同

嗯,她就講到這邊為止,我對林小姐實在不想多加著墨

而現在的我,才認識那個天使兩個多月,很短。

為什麼時間走的這麼慢呢?為什麼回過頭去看的那段回憶就走這麼快?

未來當我又回過頭看我跟她的故事時,是不是我也會有這樣的感觸?

而我跟她之間,會不會又是另一段的"十年"?

那可不行,我那時37歲,已經不值錢了....







一個人能夠有幾個十年?

我曾想過寫信給十年後的自己,可惜沒寫

不然現在我可以好好的笑一下十年前的自己

想玩的可以試試看。一定很有趣,而且還可以考驗一下自己收納的功力

不管未來我的另一半是誰,我都會試著叫她跟我一起蠢一下

寫封信給未來的彼此,在未來拿出來看看彼此是不是還如此看待對方

啊?有人投訴說十年太久了?也對,那三年五年好了...

請去算自己愛情長度的平均值來做準則

反正就算真的分了也無妨啦,看看當初在愛的火熱時的自己

也是別有一番風味的

其實當初我是真的有想過這麼玩,只是對方不同意...

不然現在可以好好的拿出來笑一下







不搞笑了,因為心情終究悶悶的

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夠去期待下一個十年

或許明天我就掛了,可能我這個禍害還必須遺千年

我不曉得老天爺怎麼編寫我未來的人生

更好還是更壞?幸福還是悲哀?

一直以來我以為我的人生追求的是一份愛

但現在我卻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到底對不對,以及有沒有可能存在

對,我很迷惘;但我又知道其實根本不需要迷惘

我相信看到這邊應該有人會想打我

沒辦法,這是雙子的悲哀;我擁有兩個思維,我自己會跟自己吵架

不是雙子都可能會有這樣的情形了,所以雙子的我更嚴重

嗯...我想是因為最近看太多我的好朋友 - 悲情女作家阿曼達小姐的作品

以及我追求的那位天使,她的觀點真的很悲很負面

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我現在也開始走悲情路線了

嗯,這可不行,我可是要走陽光痴漢路線...呃...陽光宅男路線啦

所以管它幾年,反正好好活著、不要浪費寶貴的時間就對了

老天爺總是會給我們一個結果,不管好與壞

那麼,想那麼多幹什麼?

不管十年後的我,是怎樣的狀態,我都希望我是笑著面對的

因為我不知道我會發生什麼事,但我可以決定自己怎麼去迎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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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29 16:30
她, 3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9 21:39]:

呃...我們認識嗎?@@|||

不然為什麼妳會知道....良心在我身上已經找不到了?

這...這是極機密啊~~XD

 
時間:2008-10-29 13:03
她, 3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9 15:17]:

妳要知道老王也是要賣瓜的...(羞)

我是不知道我朋友會不會覺得我"又傻又天真"

但在他們眼中,我應該不會是"好黃好暴力"...XD

 
時間:2008-10-29 02:39
她, 3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9 08:09]:

偶說....雖然偶不認識妳,但也別破壞倫家的行情嘛~(羞)

誰說倫家正經不會超過五分鐘的...>//////<

雙子寶寶就是"又傻又天真",所以才願意一直扮演搞笑的身分

不是我們願意的,只是我們背負著國家興亡的使命...(後略500字)

 
時間:2008-10-27 11:28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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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10-27 11:40]:

真的嗎?

我覺得加上那兩個字更貼切耶...

不然不加那兩個字有點高不可攀的感覺

我是用心良苦啊~~

還有,別再叫我老麥了...

我也不過才大妳六個月而已!>"<

 
時間:2008-10-27 10:53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11:39]:

所以未來我交到女朋友的時候

我想我還是會跟對方提這個蠢事的

如果換了新對象...那當然不給看啊~"~

換了新東家當然就要把東西銷毀掉囉~~XD

我也很有誠意的寫了很多~

這樣可以吧:P

 
時間:2008-10-27 10:52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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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10-27 11:37]:

人生嘛~

偶爾蠢一下其實也是很不錯滴

我也說過,這是給另一半,也是給自己看的

如果自己拿捏錯誤

沒辦法很準確的抓到你可能會跟對方在一起多久

那就自己看了感受一下當初的心境,也不錯啊~

況且誰會希望自己不是跟對方長長久久?

 
時間:2008-10-27 10:52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27 11:26]:

是是是....

您是悲情氣質蕭笑美女作家....

這樣有沒有比較滿意?XD

 
時間:2008-10-26 10:16
她, 4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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