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報廢場說
我的車子是失竊的
報廢場說只要
你的失竊證明單
日期比移置日早
就不用付移置費及保管費
但認領要有尋獲證明
我說
我的車子怎麼樣
回說
車裡外面很多都被拆下來了
還說認領時要有尋獲證明
不曉得最近的派出所在那
給你一個警官的電話
他會協助你
我問
你們派出所怎麼走
週六上午去處理
警官說
我們在捷運站後
感覺好多了
仍有一絲懷疑
當他們過度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