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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自己是必要的(11年的咆哮)
作者: 恩慈 日期: 2012.11.04  天氣:  心情:
幾天前得知自己最要好的姐妹跟另一半分開了,非常驚訝,他們交往11年了,從雙方家人的反對到後來的同意,又經過多次爭吵磨合;從一開始的分分合合到後來的穩定生活,我以為他們就這樣一輩子了,殊不知轉眼間...就這樣分開了。
我非常生氣,真的很生氣,我知道姐妹為他付出了多少、犧牲了多少,甚至在他之前失業時姐妹也從不怪他一樣鼓勵他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反正家裡開銷不用你擔心,姐妹總是把他擺在第一位。
我知道他後來找了個保險工作很不錯,一個月都有好幾萬的薪水那也不代表你有多了不起,你欠信用卡時姐妹還厚著臉來跟我借、跟學妹借,甚至是跟同事借,她為你揹了多少人情債,你還得來嗎??
家人,二個字就想了斷一切,你還真真有臉,我倒想等著看,看你這種人的結果是什麼。

那天的妳,臉裝堅強,淚卻開始轉了,而我聽著聽著...心酸了。
一個人想離開再多的話語都能是藉口,一段11年的感情抵擋不住那短短幾個月的激情而你..卻說了"我對妳的感覺已經像家人了,沒感覺了。"多麼可笑的笑話,11年啊...如果結婚孩子都不知幾個了,從友情昇華為愛情袃昇華為親情不都是如此嗎???你的一句話毀了11年的一切,你何其殘忍。
從朋友那聽說你已有了新女友,她搬進了那個家、她進入了本只屬於我倆的世界,房內的擺設、佈置、設計,甚至是牆壁的顏色都是記憶中的樣子...可是人已經變了。
不要去想、不要去看、不要去聽,不要讓你再次進入我的世界,我要做的、我該做的...是真正的學會愛自己,不需要在事事配合你、牽就你,11年的青春..就當買個教訓,慶幸的是..我們沒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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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8-06 22:27
他, 43歲,屏東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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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23 17:36
他, 41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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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11 02:31
他, 44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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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07 00:35
他, 43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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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07 22:33
他, 45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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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07 22:32
他, 45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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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1-01 10:05
他, 51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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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20 19:59
他, 64歲,彰化縣,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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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26 23:24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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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11 18:20
有些人交往不是已結婚為前提交往的...
既然如此 就要有隨時分手的心理準備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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