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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尊重生命
作者: 樂於聆聽的好聽眾 日期: 2012.12.22  天氣:  心情:
面對久病親人~每個人的條件不同~所能付出的勇氣耐心銀彈也不同...
不應也不宜用太高的道德標準去衡量每一個與病魔對抗的家庭團隊~~!!!

把有限的醫療資源 從無效醫療移轉至有效醫療
這才是尊重生命吧! 至少我一直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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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條例通過 末期病患拔管只要1家屬同意 安寧條例三讀過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583358.shtml#ixzz2FjVp4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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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只要家屬其中一人出具同意書即可,若家屬意見不一致時,則依照先後順序決定。針對無法表達意志、沒有事先簽署意願書,也沒有家人的末期病人,可經過安寧緩和醫療照會後,由醫囑代替。

「有漸凍人用眨眼,表達強烈不想氣切意願」,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陳虹汶說,漸凍人面對逐漸萎縮、最終不可死亡的歷程,選擇不積極治療,醫護人員絕不願協助病人死亡,但病人若求死意願強烈,醫護人員也很無奈;許多生命末期者可延續性命,但不見得擁有生命品質,新法可讓病人有善終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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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22 23:28
她, 43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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