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曾犯過這樣的錯,因為對方很愛我、對我很好,即使我沒那麼喜歡對方,還是想給自己一個機會試試看。但是跟一個你明知不那麼喜歡、沒有感覺的人約會,那還真的不如自己吃飯或跟朋友聚會來得自在開心。
有些人你已經知道如果跟他在一起絕對不會有好結局,可能是他的人格有問題(譬如說疑心病重、EQ 很低、情緒管理不佳、有暴力傾向、慣性劈腿、說謊成性、行事不光明磊落,或任何你一眼就覺得很不 OK 的事),你還是會得過且過地為他找理由,或欺騙自己「他其實沒那麼糟啦」「扣除那些缺點,他還是對我不錯啦」,甚至欺騙朋友(怕朋友知道後不會祝福),然後勉為其難地還是跟對方約會、交往。(推薦給你:你今天想錯了嗎?愛情裡的八個思考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