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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ok呀
作者: 語晴 日期: 2008.05.05  天氣:  心情:

其實姐弟戀我不反對.本人我就曾經談過一次姐弟戀.對方小我5歲.是他主動追我的.一開始他誤以為我比他小.所以常常藉口找我吃飯.我也沒想太多.就和他一起去.同事嗎.有什麼關係.幾次以後我們越聊越開心.有一天他告訴我.他很喜歡我.問我喜不喜歡他.我告訴他.我只把你當同事.況且你的年紀比我小很多.他說.是嗎?你騙我.我把身分證拿給他看.以為他看過會死心.沒想到他告訴我.他真的很喜歡我.況且也沒人看的出我比他大.其實我也蠻喜歡他的.他告訴我.年紀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的心意.而我.也是不看重年紀的.於是我們交往了一年左右.有天他帶我去他家.與他父母親見過面.本來還蠻投緣的.可是後來他父母親知道我比他大時.堅決反對我們在一起.他很難過也很傷心.但是他是個孝順的男生又是獨子.我不能害他的父母親難過.所以我決定要離開他.離開他的理由就是.我說我不在意你比我小是騙你的.你的思想幼稚單純我實在受不了.我們分手吧.就這樣他離開了我.而我只能說兩個人相愛為何要受制於年齡.年齡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姐弟戀就姐弟戀.為何會被當成異類.我不懂.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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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07 09:50
他, 51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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